
讓錢花在刀口上,買屋就是要精算!注重買"實坪"的消費者,可以選擇低公設住宅,提供坪數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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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湖村別墅
臺北市內湖區康寧路3段
81.20坪
4房2廳4衛
5,380
萬
公設比0.6%

康寧面寬透天美墅
臺北市內湖區康寧路3段
81.20坪
4房2廳4衛
5,388
萬
公設比0.6%

067大湖美裝超值五房車
臺北市內湖區大湖山莊街
69.27坪
4廳4衛5室
4,188
萬
公設比0.9%

管線皆更新~公寓3樓(原2房格局)
臺北市萬華區青年路
9.90坪
1廳1衛
899
萬
公設比0.9%

玉成公園大坪數一樓
臺北市南港區成福路
60.04坪
6房3廳2衛
2,798
萬
公設比1.0%

成福路大面寬一樓
臺北市南港區成福路
60.04坪
3廳2衛
2,798
萬
公設比1.0%

公視旁 透天別墅
臺北市內湖區康寧路3段
73.83坪
4房2廳4衛
3,980
萬
公設比1.1%

富台公園帝王一樓住家
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5段
92.86坪
3房3衛
9,000
萬
公設比1.1%

榮星花園精品美寓
臺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3段
30.68坪
2房1廳2衛
2,988
萬
公設比1.5%

大安區氣派豪宅一樓美寓
臺北市大安區泰順街
69.11坪
5房3廳2衛
7,800
萬
公設比1.7%

中山國小捷運全新裝潢電梯三房
臺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2段
57.97坪
3房2廳1衛
3,188
萬
公設比1.7%

捷運中山國小裝潢美大樓
臺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2段
57.97坪
2廳1衛
3,188
萬
公設比1.7%

中山國小捷運美屋
臺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二段
57.97坪
3房2廳1衛
3,188
萬
公設比1.7%

高CP值電梯
臺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2段
57.97坪
2廳1衛3室
3,188
萬
公設比1.7%

安和精品壹樓
臺北市大安區安和路1段
74.55坪
3房3廳1衛
8,133
萬
公設比1.8%

大直捷運邊間收租高投報
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
34.85坪
6房6衛
3,310
萬
公設比1.8%

麗湖1-3層透天美別墅
臺北市內湖區金湖路
51.11坪
4房3廳3衛
4,380
萬
公設比2.0%

亞歷山大低總別墅
臺北市內湖區金湖路
56.18坪
4房2廳3衛
4,580
萬
公設比2.0%

德東綠景3房
臺北市士林區德行東路
36.88坪
3房2廳2衛
2,300
萬
公設比2.0%

萬華富民美寓
臺北市萬華區富民路
25.92坪
2房2廳1衛
1,568
萬
公設比2.1%
※ 公設比計算方式:公共設施坪數 / (主建物坪數+附屬建物坪數+公共設施坪數)
一、公共設施定義
公寓大廈的公共設施部分即指其共用部分,包括住戶共同使用之設施,如樓梯間、電梯間、梯廳、屋頂突出物、共同出入口及門廳、管理員室、防空避難設備、裝卸停車空間、機電設備空間及社區居民使用的活動中心等;但不包括約定共用部分的面積。共同使用的公共設施面積在辦理登記時,是按照區分所有權人所有專有部分面積比例來共同分攤持有,因此購屋者必須詳細閱讀核准執照的設計圖樣,確定自己所分攤的公共設施部分及持分面積等,避免分攤到無用途的公設面積。
二、公設比
公設比=公共設施坪數/(主建物坪數+附屬建物坪數+公共設施坪數) 「公設比」則是指「公共設施總面積」除以「總樓板面積」所得的百分比數值。通常超過1,500平方公尺的基地就會有獎勵開放空間,有頂蓋的部分才會列入公共空間計算,無頂蓋的則稱為「空地比」,不包含在公共設施的佔坪之內,而有無頂蓋的標準則以「滴水線」(也是所謂的投影面積)內作為判斷。所以無頂蓋的中庭花園、泳池、水景等,是不計算在公設面積之內,請消費者千萬不要混淆了!一般的房屋權狀坪數包括三部分:主建物、附屬建物(陽台、花台等)、共同使用部分,如:地下避難室、樓梯間、走道、電機房、健身房、游泳池等,所謂的公設比,是以「建物權狀中共同使用部分的持分坪數╱建物總坪數=公設比」。
三、大公與小公之差別
「大公」泛指全體住戶所共同分攤的公共設施,包括社區門廳、管理員室、庭院、樓梯間、地下避難室、運動與遊樂設施、水電設備等;「小公」則指樓層的住戶共同使用及分攤的小範圍公共設施,如電梯間、走道與露台等。當一個社區有好幾棟大樓,每棟的梯間規劃都不同時,小公的佔比也就會有所不同,所以同一社區的公設比,不一定每戶都是一樣的。
四、公設常見問題
1. 無頂蓋之中庭花園、泳池、水景計入公設
2. 應與車位合併計算面積之部分車道,重複計算納入公設內
3. 建物外面的露樑登記成公設
4. 「小公」登記在主建物面積,自謄本無法明確得知,必須利用「建物測量成果圖」與建物格局比對是否有不同,藉以確認樓梯間等小公是否登記在主建物面積
5. 地下室公設面積由全體住戶平均分攤
6. 夾層面積計入權狀面積
五、購屋權益保障
1. 購買成屋時,可先去地政事務所調閱建物平面圖,通常建商會將地下室規劃成防空避難室,民眾可看車道和車位是否屬同一個建號。若非同一建號,車位持分面積又不足6坪,則可能車道算入公設內。
2.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於84年11月29日第216次委員會議決議及91年10月17日第571次委員會議通過之「公平交易法對預售屋銷售行為之規範說明」;契約書中應說明公共設施所含項目、公共設施分攤的計算方式及各戶持分總表應明確列示等事項,並自85年2月1日起,業者如未依前開決議執行,即認定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條規定。
一、公共設施定義
公寓大廈的公共設施部分即指其共用部分,包括住戶共同使用之設施,如樓梯間、電梯間、梯廳、屋頂突出物、共同出入口及門廳、管理員室、防空避難設備、裝卸停車空間、機電設備空間及社區居民使用的活動中心等;但不包括約定共用部分的面積。共同使用的公共設施面積在辦理登記時,是按照區分所有權人所有專有部分面積比例來共同分攤持有,因此購屋者必須詳細閱讀核准執照的設計圖樣,確定自己所分攤的公共設施部分及持分面積等,避免分攤到無用途的公設面積。
二、公設比
公設比=公共設施坪數/(主建物坪數+附屬建物坪數+公共設施坪數) 「公設比」則是指「公共設施總面積」除以「總樓板面積」所得的百分比數值。通常超過1,500平方公尺的基地就會有獎勵開放空間,有頂蓋的部分才會列入公共空間計算,無頂蓋的則稱為「空地比」,不包含在公共設施的佔坪之內,而有無頂蓋的標準則以「滴水線」(也是所謂的投影面積)內作為判斷。所以無頂蓋的中庭花園、泳池、水景等,是不計算在公設面積之內,請消費者千萬不要混淆了!一般的房屋權狀坪數包括三部分:主建物、附屬建物(陽台、花台等)、共同使用部分,如:地下避難室、樓梯間、走道、電機房、健身房、游泳池等,所謂的公設比,是以「建物權狀中共同使用部分的持分坪數╱建物總坪數=公設比」。
三、大公與小公之差別
「大公」泛指全體住戶所共同分攤的公共設施,包括社區門廳、管理員室、庭院、樓梯間、地下避難室、運動與遊樂設施、水電設備等;「小公」則指樓層的住戶共同使用及分攤的小範圍公共設施,如電梯間、走道與露台等。當一個社區有好幾棟大樓,每棟的梯間規劃都不同時,小公的佔比也就會有所不同,所以同一社區的公設比,不一定每戶都是一樣的。
四、公設常見問題
1. 無頂蓋之中庭花園、泳池、水景計入公設
2. 應與車位合併計算面積之部分車道,重複計算納入公設內
3. 建物外面的露樑登記成公設
4. 「小公」登記在主建物面積,自謄本無法明確得知,必須利用「建物測量成果圖」與建物格局比對是否有不同,藉以確認樓梯間等小公是否登記在主建物面積
5. 地下室公設面積由全體住戶平均分攤
6. 夾層面積計入權狀面積
五、購屋權益保障
1. 購買成屋時,可先去地政事務所調閱建物平面圖,通常建商會將地下室規劃成防空避難室,民眾可看車道和車位是否屬同一個建號。若非同一建號,車位持分面積又不足6坪,則可能車道算入公設內。
2.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於84年11月29日第216次委員會議決議及91年10月17日第571次委員會議通過之「公平交易法對預售屋銷售行為之規範說明」;契約書中應說明公共設施所含項目、公共設施分攤的計算方式及各戶持分總表應明確列示等事項,並自85年2月1日起,業者如未依前開決議執行,即認定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