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稅」著了嗎?! 快使用節稅助眠法~~~

2015-01-16
文章類型 : 房產時事

讓你「稅稅」平安的兩大心法外加四大絕技!!!


       近期新任台北市長柯文哲的父母親,被爆料檢舉有逃漏贈與稅之嫌疑,起因於柯市長的父母借了1000萬給柯市長買房,但可能因不熟悉稅賦細節進而產生逃漏稅的疑慮,而遭到國稅局約談,相信大多數的有屋族看到此新聞應該都心有戚戚焉!


       因為「稅」似乎永遠很難搞的懂,而節稅方法一大堆,寫的也是中文,但湊在一起就是看不懂、搞不清。雖然2015才剛開始,還是提醒有房子的民眾,盡早做好節稅的功課與準備,以迎接5月首發的房屋稅!以下為文喆和佩琦倆夫妻過去買賣房子的故事,將告訴你2015年可以如何有效節稅省錢,節稅小天使藏在細節裡喔!


       文喆和太太佩琦在2011年的10月結婚,並買了一間15坪一房一廳的房子作為結婚新居,不久後佩琦懷孕,產期約在2012年8月初。但孩子出生後,東西越來越多,家裡空間所剩無幾,希望給太太小孩良好居住環境的文喆,考慮小屋換大屋,想從原本的15坪換成25坪,至少有兩房的格局,一家三口可以不用住的那麼擠。


       文喆開始物色適合的物件,終於給他找到一間25坪,前身是攝影工作室的公寓二樓,文喆和佩琦都很滿意,決定將15坪的房子賣掉,轉購25坪的工作室,於是委託房仲、代書來處理兩間房產的買賣問題。文喆於2013年11月初賣掉第一間房,2013年11月底購入新房居住。


      而文喆在2014年4月初拿到了兩張房屋稅單,他發現兩張房屋稅的稅率不太一樣,想說他不是都自住嗎,為何新買的房子的稅率比較高,仔細看看才想到新房的前任屋主是開攝影工作室,登記是營業用途,稅率是3%,比一般自住的1. 2%高出許多(心法一:看懂稅單,不誤用稅率),嚇的文喆趕緊在4/15號前向當地稅捐機關申請房屋用途變更,如此一來,新稅率就會從4月開始計算,要是15號後才申請,就要從5月才使用新稅率(心法二:申請變更期限有撇步),一不小心就會虧了一筆錢,因為房屋稅是按月比例計算課徵的。




       再來,文喆在2013年11月間分別有售屋和買屋行為,而無論買或賣都會被課稅,這樣說來文喆就要繳兩次稅,負擔頗重。好加在文喆都有收好在賣房子時所花的契稅、印花稅、代書費、規費、仲介費、廣告費…等明細單據,就可以利用「財產交易損失舉證」來節稅。(絕技一:「財產交易損失舉證」,只要出售房屋的實際價格減去取得成本及移轉費用,並能提供相關證明文件,都可以列舉扣抵。)


       當文喆準備要拿這些證明文件要申報時,發現收在抽屜的文件不翼而飛,原來是粗心大意的佩琦以為這些單據都用不到了,看也不看的扔掉,這下可怎麼辦才好??針對這種意想不到的窘境,也可透過「房屋評定現值」的固定比率計算出售屋所得,只要是無法拿出購屋買賣資料的售屋者,均可適用。(絕技二:按照出售房屋的「房屋評定現值」乘以財政部訂頒的「各縣市適用的售屋所得額比率」計算得出售屋所得後,再乘上個人綜合所得稅率,就是應繳納的售屋所得稅。)


      其實文喆賣房子是要換大屋自住使用,而上一間也是拿來自住,所以文喆還可以申請「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節稅法,(絕技三:同時有購屋、售屋,要換房自住的屋主,且購買的房屋土地價值大於出售房屋,即可申請「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來節稅,避開土地增值稅,前提是5年內此新購屋不得出租、營業使用或再轉手賣出。


    最後,文喆還可以因購屋而向銀行申請貸款,所要支付的借款利息來舉證扣抵稅額,(絕技四:「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扣除額」節稅法,以當年實際支付的該項利息支出,減去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後的餘額,每年扣除額最高為30萬元。)


    文喆利用房屋節稅兩大心法與買賣四大絕技,省下不少錢,除了讓自己和家人除了有好房子住之外,更有餘力享受良好生活品質!


節稅找方法,買屋找中信,降就對了!!:http://www.cthouse.com.tw/PriceReduction


文 by 中信房屋臉書粉絲團-你的達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