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中貿易戰對全球經濟影響
文 / 莉思
美國2017年8月宣佈正式對中國發起「301調查」,2018年3月川普政府宣佈對中國商品加徵關稅,而中國隨即提出反制措施,決心和美國打一場「同等規模、同等程度和同等力度」的貿易戰。隨著美中貿易衝突升温,對全球經濟影響之程度將是如何?
美中貿易戰背景
美國在1990 年老布希宣布延長對中最惠國待遇( 與人權議題掛鈎),1995 年柯林頓延長對中國最惠國待遇( 與人權議題脫鈎),並進一步擴大美中經貿合作,而中國在1990 年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簡稱WTO),自此中國獲得永久正常貿易關係。美國自1985 年對中國幾乎沒有貿易逆差,逐年增加到2012 年開始連續6 年突破3,000 億美元的貿易逆差,2017 年貿易逆差更上升至3,752 億美元,達2001 年中國加入WTO 的4 倍,而川普當選美國總統後,認為整個世界經貿環境對美國有許多不公平,造成美國巨額貿易赤字,間接使美國製造業工作流失、競爭力下滑及經濟表現不佳,因而重新評估美國的自由貿易協定(Free Trade Agreement,簡稱FTA) 政策,並抑制貿易夥伴不公平的貿易措施( 如:市場不開放、制度不透明、不當政府補貼及侵犯智慧財產權等),而中國為美國最主要貿易逆差國,自然成為美國首要目標。
中國認為雙方貿易失衡固然存在,但美國在中國有龐大的投資企業並營運良好,此收益並未反應在貿易帳上,且多數產品回銷美國卻仍視為中國對美國的出口並不公平;此外,中國生產成本雖遠低於美國,但主要是出口勞力密集產品,這些產品在美國國內並未有生產利基,即使中國不出口至美國,也是由其他開發中國家出口至美國,美國的貿易逆差仍存在,只不過由中國移轉到其他國家,是以中國主張其貿易逆差係互補性逆差而非競爭性逆差,是經濟全球化下產業結構調整及國際分工的必然結果。
何謂「301條款」
根據美國1974 年綜合貿易與競爭法第301 條款,美國貿易代表與總統可申訴或自主決定對外國政府「不合理或不公正」的貿易措施發起「301 調查」,並採取單邊制裁措施( 如:撤銷貿易優惠、徵收與受損規模相當的報復性關稅等),並於1988 年在1974 年貿易法基礎上設置針對智慧財產權的「特別301 條款」與針對重大貿易障礙( 市場開放) 的「超級301 條款」,然WTO在1995 年成立後,會員國間如果有貿易爭端,都須透過WTO 下的爭端解決機制處理,許多國家將美國以單邊行使貿易措施的案子告上WTO,WTO 裁定美國違法,應回復正常關稅稅率,扭轉過去單邊行使貿易措施情勢。
美中貿易衝突演變
由於川普政府「美國優先」的政策取向及美中在雙邊經濟安全會議中討論的智慧財產權議題,遲遲沒具體進展,加上美國對大陸貿易逆差持續擴大,川普在2017年上任後,對WTO 的不信任,陸續在2018 年3 月進行一連串貿易措施,尤其301 懲罰性關稅清單,是針對「中國2025」十大領域的各項產業,因而各方臆測美國貿易戰打的是未來,打的是工業4.0 智慧製造的爭霸戰,主要目的是不讓中國崛起,不讓中國從「量產製造」變「智慧製造」,要讓製造業加速回流美國,是以美日貿易衝突逐漸擴大。
對全球經濟影響
經IMF 評估,美中不斷的升温的貿易保護主義將傷害全球經濟成長,而美國若無視WTO 協商機制,擅自進行貿易報復,恐破壞全球貿易秩序,對全球貿易動能帶來負面影響,亦將加劇全球金融巿場波動,且隨著美中貿易戰針峰相對,若雙方報復切中要害,亦將對對美國經濟造成深遠影響,並可能使中國大陸整體經濟遭受重大衝擊。
對台灣經濟影響及因應之道
依據中經院研究指出,台灣為小型高度開放經濟體,美中若爆發貿易戰,將影響台灣出口,由於美國《301 條款》對中國可能進行制裁的產業是「中國製造2025」重點發展產業,其中資通訊電子產品在兩岸已形成明顯的供應鏈體系,美國若最終決定針對資通訊電子產業進行進口關稅或服務貿易限制,對臺灣的間接出口影響最大,惟仍須觀察後續公布詳細受限制的產品清單,方能釐清台商可能衝擊;此外,以往「臺灣接單、中國生產出貨、第三地美國消費」的三角貿易模式,隨著美中貿易摩擦增溫,恐影響廠商全球投資生產布局及三角貿易運作,為配合客戶需求及降低貿易障礙,未來赴美投資計畫可行性增加。針對美中貿易衝突不斷升温,台灣應持續提高研發及生產的比重,強化台灣作為生產與技術提升的貿易基地,並擴大台灣在地的內需投資商機,讓內需擴大成為支撐經濟成長的主要動力,另推動科技發展和智財權的保護,提升貿易競爭力的決勝關鍵,以及推動貿易市場與生產基地多元布局,使台灣在美中貿易戰中受到之影響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