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除改建中 這時間點前 仍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2023-08-10
出處 :
自由時報
原有的房屋老舊或損害,將其拆除重建時,是否還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對此,稅務局表示,只要新建房屋尚未取得使照前,都可繼續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近來接獲民眾詢問,原核准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的土地,土地上的建物現已拆除並重建中,能否繼續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稅務局說明,凡符合土地稅法第9條規定之自用住宅用地,其地上房屋拆除改建,在新建房屋施工中尚未領到使用執照以前,仍准繼續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另外,拆除改建之前不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規定者,於拆除改建期間還是不可以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稅務局也提醒民眾,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應該在每年9月22日前、地價稅開徵40日前,填具申請書向土地坐落之地方稅稽徵機關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自申請的次年開始適用。已核准而用途沒改變的,以後免再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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