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自用住宅可申請「一生一次」10%土增稅
2017-08-13
出處 :
MyGoNews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稅捐機關表示,土地所有權人出售自用住宅用地可申請適用一生一次10%優惠稅率課徵土增稅,但應符合以下規定:1.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2.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3公畝或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7公畝部分;3.出售前1年內,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4.地上建築改良物屬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5.自用住宅之評定現值不及所占基地公告土地現值10%者,其建築工程完成應滿1年以上。
稅捐機關說明,申報適用一生一次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案件,應於土地增值稅申報書第9欄「□本筆土地符合□土地稅法第34條第1項至第4項規定,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核課」方格內打ü。如未於申報書第9欄方格內打ü者,可於繳納期間屆滿前補行申請,逾期不得申請依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
對方聯絡資訊*
* 表示必填欄位
※您可轉寄給多位親友,請在不同E-mail間用分號 ; 區隔
信件主旨/分享內容*
分享推薦-出售自用住宅可申請「一生一次」10%土增稅
寄件人資訊*
※當您留下個人資料時,表示你已了解閱讀並同意中信房仲網之隱私權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