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原點?營建署:尊重永春都更判決
2017-09-01
出處 :
MyGoNews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台北市政府核定發布實施之「變更(第二次)台北市信義區永吉段四小段44地號等26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變更權利變換計畫案」(即永春都更案)於日前經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撤銷原處分定讞;台北市政府依判決書意旨,研擬後續處理方案,請實施者就選配原則、營建工程管理費、風險管理費及重行辦理選配作業等修正計畫書後,報請台北市政府繼續辦理。
中央主管機關內政部於2017年8月16日回覆台北市政府,市政府研擬之後續處理方案並未違反都市更新法令之規定。營建署表示,法院對於撤銷原處分之判決應予以尊重,台北市政府研擬之後續處理方案亦未違反都市更新法令之規定,營建署亦肯定台北市政府積極任事之處理態度。
營建署指出,都市更新過程本來就必須面對不同意戶之訴求,如何化解平息爭議,有賴各方的真誠溝通。營建署並表示,從大法官釋字第709號解釋後,各界對於都市更新條例之意見營建署均積極檢討;都市更新條例之修正雖未能在立法院上屆委員任期內完成,在新政府上任後,營建署從「增強都更信任」、「連結都市計畫」、「精進爭議處理」、「簡明都更程序」、「強化政府主導」、「協助更新整合」、「擴大金融參與」、「保障民眾權益」等八大面向進行檢討,期盼修正後之都市更新條例,能為居住環境劣化及都市機能衰敗之老舊市區,注入一劑強心針,以持續推動我國都市環境之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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