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觀點!台灣不動產持有稅合理嗎?

2017-01-16
出處 : MyGo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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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GoNews蕭又安/綜合報導】2016年房屋稅、地價稅「驟增」引爭議,地方政府以「打折」或「分期」等對策回應,雖多數屋主稅金增加有限,但部分新屋及商業設施稅金卻驟增,政大商學院信義不動產研究發展中心邀請專家與學者,從國外不動產持有稅制的制度演變與現況,另外也從持有稅調整對都更開發產業的影響等角度,來研討對市場產生的衝擊影響。
 
崑山科技大學商業管理學院院長陳淑美表示,從國際經驗來看,多數國家的房產稅制度主要是為了稅收考量,很少被作為房地產調控的手段,而各國稅收結構又不全依賴財產稅,還有消費稅、所得稅。台灣近年經濟成長下滑但稅收卻逆勢增加,人民的負擔年年增加,財產稅不應當成財富重分配的工具與居住政策的手段。
 
日本針對5年內新建住宅給與稅額減半優惠
 
台北商業大學財政稅務系講師蔡孟彥指出,日本在早期房價飆漲階段,曾經課徵較重的持有稅來抑制房價,但是成效並不明顯。而從泡沫經濟之後,土地交易萎縮、地價持續下滑,於是從1998年採取限期停止課徵地價稅之方式一直持續至今。而且為了提振低迷的營建業並鼓勵都市更新,對於新建的優良住宅給予前5年稅額減半的優惠。
 
蔡孟彥表示,政府課徵不動產持有稅應該優先從穩定稅源的角度出發,其次才是賦予平衡市場的功能。因為稅捐負擔無可迴避,也可能轉嫁,如果租稅成本驟增,對於使用者或營業人所形成之衝擊可想而知。因此,政府設計稅制應該要避免租稅負擔遽增的情況。如果要抑制房價,也不能只檢討房地產持有稅,必須連遺贈稅也一併檢討。
 
老公寓都更前後持有稅爆增,需政策扶植
 
至於持有稅調整對都更開發產業的影響,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執行長丁致成指出房屋稅調漲,多少干擾民眾參與更新意願,以北市一處四層老舊公寓為例,若分回原室內面積不變的狀況下,自用住宅更新後房屋稅暴增18.6倍,從一年2779元增加到5.2萬元左右,若是非自用住宅成本持有成本(房屋稅+管理費)更增為24.1倍。丁致成表示日本都更的案例中,有些會以社區共同持有的停車位或店面出租收益,來抵繳新房子的持有稅甚至管理費,但是台灣很難仿效。因此建議政府讓老公寓所有權人較有感的更新稅捐優惠,例如更新物件房屋稅免徵兩年,減半徵收三年。
 
配套、循序漸進,避免爆衝式調整
 
台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教授彭建文則認為,當前不動產稅制問題為持有稅與移轉稅未配套考量,缺乏完整與長期規劃,稅制不確定性高,不動產稅性質到底屬於地方稅或國稅?誰說了算?
 
土地與建物分別課稅、分別估價,產生理論爭議與實務困境,稅基嚴重偏離市價,持有稅有效稅率偏低與公告地價與房屋評定現值調整頻率偏低,造成多年漲幅一次反映的暴衝與事後打折現象。
 
彭建文建議,完整與長期的規劃與配套,降低未來不動產稅賦變動的不確定性,擬定明確的不動產持有稅實質稅率目標,並有合理的緩衝時間漸進調整,稅基每年加以評定,避免景氣反轉所造成的認知落差,中長期合併為不動產稅,兼顧簡便、務實、及避免混淆衝突之效,並且明確規劃與清楚交代不動產稅之用途,減緩民眾稅負增加的反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