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家居!未損傷的石棉建材,對人體健康無影響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
日前公衛專家指出,國內早期大量使用石棉作為建材,之後WHO將石棉列為一級致癌物,政府雖宣布在2018年全面禁用,但卻未針對現有或老舊石棉建物把關,至民眾有暴露於致癌之風險情形。然事實上,環保署早於1989年5月即將石棉公告列管為毒性化學物質,並於2012年訂出全面禁用石棉期程;內政部於2003年已配合將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有關防火安全規定條文中,列舉石棉製品之規定刪除,並於2004年起認可防火材料時加強查核是否含有石棉成分,另經濟部自2006年起,已修正相關國家標準,訂有不得含石棉成分之建築板材,並列為應施檢驗商品,採取抽驗之管理措施,近年來抽檢結果未發現含石棉情形。故國內建築界從2006年起幾已完全不使用含石棉建築材料。
目前除屋頂用的石棉瓦,及2006年以前施工及裝潢之辦公室的天花板、輕隔間牆如係使用纖維水泥板或矽酸鈣板,尚有可能含有石棉,其他建材幾不可能含有石棉成分,依據美國環保署資料,含石棉之建材,若該建材狀況良好,便不會釋放出石棉,也不太會造成健康風險。
若石棉建材未受損傷,最好的處理辦法是不去理會它,避免碰撞、磨擦或其他損傷;另依據國家衛生研究院之石棉研究資料指出,石棉之暴露通常發生在呼吸到製造或使用石棉之工廠內受污染之空氣,石棉亦發現於拆除或改建中之建築物中之空氣,當我們以某些方式去破壞這些含石棉之建物或產品,使石棉纖維或石棉微粒散布在空氣中時才會造成暴露,一般家庭中所使用含有石棉成分之建材,若不去破壞它的結構,原則上不會對居住者之健康造成影響。
至有關舊有含石棉建材之拆除清理,內政部營建署所訂之「建築物拆除施工規範」中,該規範第8點、第9點及第11點分別規定拆除石棉應有之防塵措施、施工人員防護裝備、施工前勘查、石棉拆除作業及廢棄物處理規定等,此外建築物之拆除應檢送施工計畫書、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事業廢棄物清理報告等,分送當地主管建築機關及環保機關審查。而又關拆除之石棉廢棄物之清除處理,環保署針對有害事業廢棄物之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已有相關嚴密之標準,另有關勞工作業環境之安全,勞工安全衛生法亦有相關規定,顯見國內法令已相當健全。
總而言之,居家環境中即使存在含石棉成分之建材,只要不去破壞它,是不會對居住者之健康造成影響或損傷的。營建署表示,民眾平時只要不靠近石棉瓦拆除施工工地,並於家中如有裝潢施工需拆除舊建材時,避開作業環境,交由專業人員處理,即可避開石棉傷害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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