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成大型、專業投資團隊新曙光?自住族進場手腳要快!

2015-12-11
文章類型 : 房產時事

【文 / Acer.L】

房地合一稅的成本費用認列原則

根據財政部表示,房地交易所得的計算,是以成交價減掉房地取得的成本及費用為所得額;包括契稅、印花稅、代書費、公證費、裝潢修繕費用等,都可當做成本扣除;另外,仲介費 、廣告費、清潔費、搬運費等也可做為費用減除。但財政部強調,取得房屋所有權後,繳納的房屋稅、地價稅、管理費、清潔費、金融機構借款利息,不能列為費用減除。此外,納稅人列報成本及費用,都必須提出相關證明,如果無法提示證明文件,稽徵機關得按成交價額百分之五來計算費用。


所以,根據上述課稅原則,若能明確地將成本費用列入扣除,實際上課徵的所得稅費用,有可能比奢侈稅依總價課徵10%~15% 的稅額來得輕,其關鍵在於如何將成本費用有效列舉,或是透過合法的手段來節省稅費,若能如此,待明年房地合一稅實施,預計投資型客戶的曙光將重新出現。


個人與法人獲利與課稅案例

以個人而言,可列舉有開發票之相關費用,如裝潢修繕費用或仲介費用等,都能列舉扣除;而法人可節稅的方式又更靈活了,假設一個專業的投資團隊名下有三間公司法人A、B、C,今天有一不動產標的透過A 公司的名義以新台幣1000 萬元購入,然後請B 公司來裝潢花費了300萬並開立發票,後續A 公司再將這掛有三百萬裝潢發票的標的,以1500 萬過戶給C,最後C 再委請仲介以1590 萬元( 仲介費1500 萬*6%=90萬) 賣給自住客,在房地合一稅的架構下可以獲利多少? 並且需課多少稅?


計 算--

A 法人名義

1 所得稅基:

1590 萬( 出售價)-90 萬( 仲介費)-300 萬( 裝潢費)-1000萬( 購入價)=200 萬( 課稅額)

法人稅率為17%,所以所得稅費:200 萬*17%=34 萬。

2 實際獲利:

因裝潢發票開立了300 萬,但假設實際進貨材料及人工成本約三成為100 萬;而開立發票的營業稅為5%:300 萬*5%=15 萬。

所以,法人實際獲利為:1590 萬( 出售價)-90 萬( 仲介費)-100 萬( 實際裝潢費)-15 萬( 發票營業稅)-34 萬( 所得稅費17%)-1000 萬( 購入價)= 351 萬( 獲利金額)


B 若以個人名義則實際獲利為

1 所得稅基:

1590 萬( 出售價)-90 萬( 仲介費)-100 萬( 實際裝潢費)-1000 萬( 購入價)=400 萬( 課稅額)

個人稅率為45%( 一年內出售),所以所得稅費:400萬*45%=180 萬。

2 實際獲利:

費用為實際裝潢費了100 萬,仲介費90 萬

所以,個人實際獲利為:1590 萬( 出售價)-90 萬( 仲介費)-100 萬( 實際裝潢費)-180 萬( 所得稅費45%)-1000 萬( 購入價)= 220 萬( 獲利金額)


比較:若以個人名義購買不動產,一年以內出售課所得稅額的45%,而法人的所得稅額為17%,法人比個人在稅務上擁有更多節稅空間,在上述個案下,法人實際獲利為351 萬,個人則為220 萬,所以在短期投資買賣上,法人擁有更彈性地節稅方案。


快速結論

綜合以上,2016 年後,當房地合一稅開始實施後,專業的資產管理公司或投資客集團在稅務上,比一般個人戶擁有更多的節稅方案來避稅,所以隨著奢侈稅的落日,房地合一稅上路後,以短期買賣而言,法人有更多的節稅空間,而個人則需拉長持有期間,等稅率降低才能出售,相比之下個人戶的節稅方案較少。


換句話說,待房地合一稅實施,過去個人戶短期投資房地產買低賣高情況將不易見,這一塊會成為大型資產管理公司所籌組專業投資團隊之戰場,屆時可能會搜刮市場上的低價物件包裝後再以較高價格釋出。個人戶應趁這波房地產不景氣下,進場尋找優質物件,否則房地合一稅後將更無機會跟專業投資團隊來拚搏,現在若有好物件應立即進場。


< 提醒> 民眾如果為了炒房而「虛設行號」,遭查獲後恐有刑法上之詐欺罪責,可處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 萬元以下罰金。此外,稅務機關亦可依稅捐稽徵法第41條移送法辦,可處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6 萬元以下罰

金;法人虛開發票遭國稅局查出亦可能遭到罰款,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