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府:徵收補償費將到期,儘速領取
2018-01-31
出處 :
MyGoNews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依《土地徵收條例》第26條規定,自2000年起,土地徵收補償費存入保管專戶超過15年未領取,即歸屬國庫。地政局表示,2003年度所保管的補償款領取期限2018年將屆滿15年,約有2500萬元尚未領取,提醒還未領取的民眾儘速至地政局領取。
地政局表示,為維護民眾權益,地政局2000年起每年主動刊登廣告,也逐一掛號郵寄催領,至今民眾共已領取5600多萬元補償費。而2003年度未領取存入保管專戶的補償款領取期限將屆滿,呼籲市民正視財產權益,儘速領取。地政局指出,未領取的名單資料及洽詢電話可上地政局網站 http://www.land.taichung.gov.tw/content/?parent_id=11092查詢,如有疑問也可洽04-22170748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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