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繼承人 可持「這些」憑證,網路申報遺產稅
2018-08-06
出處 :
MyGoNews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
高雄市新興區王小姐詢問,其父親2018年6月中過世,父親遺物中只找到土地所有權狀,不知道還有没有其他遺產,有什麼方式可查詢,以便準備資料申報遺產稅。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繼承人除了持身分證正本及被繼承人除戶資料至國稅局申請被繼承人財產參考資料外,自2018年1月1日起,亦可於遺產稅申報期限內,至財政部報稅網站下載遺產稅網路申報軟體,以被繼承人配偶、子女之自然人憑證、已註冊的健保卡或金融憑證,下載被繼承人之財產參考資料,再利用遺產稅申報軟體匯入財產資料,依實際狀況修正後,上傳申報遺產稅,相關附件亦可轉為PDF影像檔併同上傳,免出門真便利。
該局進一步表示,國稅局提供之財產參考資料,因有時間落差,部分資料未必正確,繼承人應調閱不動產謄本、整理存款存摺及證券存摺等資料確認。若無法經由補摺方式查得被繼承人死亡日之存款餘額、持股餘額,存款部分可向開戶銀行申請存款餘額證明;有價證券部分則可向開戶證券商或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申請持股餘額證明。國稅局特別提醒,遺產贈與稅申報途徑已多元化,採網路申報方式,方便又快速,請納稅人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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