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光影與機能提升,賦予舊屋新生命
2025-06-30
矗立在台灣典型狹長形連棟街屋,整體設計以採光為核心,將自然光線引入深邃街屋,化暗為亮,重現家的溫暖靈魂。開放式格局與動線規劃創造符合使用需求的起居空間,改寫街屋的生命章程,成為傳統街屋現代化改造的佳例。Project Data地點:台灣.台中坪數:樓板面積約74坪樓層:地上3F格局:1F:臥房、客廳、餐廳、廚房、衛浴、前車庫、後庭院;2F:臥房X2、衛浴X2、開放多功能區;3F:臥房、洗曬衣間、神明廳、前陽台建材:乳膠漆、水泥漆、隔熱塗料、超耐磨木地板、實木地板、磁磚、烤漆、鐵件、不鏽鋼、烤玻、灰玻、系統板、美耐板、人造石、大理石、木百葉簾、烤漆浪板▲1. 光影交織的溫馨起居場域客廳以開放式設計為核心,引入自然光線營造明亮通透的氛圍。家具布局簡潔有序,搭配溫潤材質與柔和色調,突顯空間的溫馨與雅緻。2. 立面革新,狹長街屋的光影藝術採光高窗與簡約立面構成,打破傳統街屋封閉印象,呈現內外一致的現代簡約美感。一樓以開放式布局串聯客廳與廚房,中島設計促進互動,大面挑空引入自然光。二樓規劃為臥室、衛浴與未來作為兒童遊戲區的大平台,結合天井營造明亮居所。三樓以神明廳與洗曬衣場為主,設有天井採光罩整體。空間滿足多元需求。此住宅位於傳統街屋區,原屋齡約40年,屬於台灣典型狹長形街屋。原況舊屋存在多項問題,包括採光與通風不足、壁癌與結構老化,以及房間與衛浴配置不符合現代需求。屋主一家三口(夫妻與母親)對住宅翻新的首要需求為提升採光、增強收納機能及改善衛浴設備,並考量未來長者的行動便利性。採光與通風的突破性設計,優化格局與收納空間針對長型街屋普遍面臨的採光不足問題,禾良一設計在建築外觀立面及屋頂上進行了大幅度的改造。屋頂新增天井,牆面開高窗,讓自然光能夠照亮各樓層空間。內部結構更進一步在一、二樓間設置挑空設計,不僅提升採光效果,也促進樓層間的視覺互動。尤其是挑空處連接二樓的兒童遊戲區和一樓餐廚空間,讓家人之間在不同樓層仍能保持互動,營造出充滿活力的居家氛圍。住宅格局也重新做了規劃,既增設房間數至四間(分布於三層樓),並在一樓和二樓分別配置衛浴以滿足家庭需求。與傳統街屋「先客廳、後餐廳」的格局不同,此案將開放式客廳、餐廳及廚房設於室內空間後端,並利用中央設置的中島,結合餐桌與廚具,創造靈活的洄游動線。廚房中新增的大型收納櫃進一步解決了舊屋中收納不足的問題,讓空間更加整潔實用。此外,考量屋主母親年長後的生活需求,特別於一樓設置孝親房,並將衛浴地坪與室內地坪齊平以實現無障礙設計;同時整個一樓空間亦取消高低差,確保行動便利,體現對長者的周全考慮。▲以通透性作為公共空間的關鍵從暗淡到明亮,從擁擠到開闊,借助溫暖木紋與淺白色調,搭配光影設計,賦予老屋現代美學與家的全新溫馨質感。▲挑空與中島打造靈動詩意廚餐區廚房區特別設置中島與挑高的公共空間,串聯家庭互動,滿足功能需求,讓生活更有詩意與靈活性。材料與色彩的選擇符合溫馨極簡的調性本案最大的挑戰在於結構改造,尤其是一、二樓間的大挑空設計。設計團隊不僅成功克服結構跨距的技術難題,還精心調整挑空比例,確保一樓與二樓之間的光線引入及空間互動。同時,針對窄幅街屋的外立面,設計團隊以簡約造型與大面積開窗,打造出既具典雅美感又符合使用需求的立面效果。過去屋主在室內洗曬衣物,空間擁擠且不流暢。改造後,三樓頂部新增大型採光罩,並規劃出專門的洗曬衣區,解決了舊有的使用難題。此外,頂樓原本昏暗的空間也因採光罩的設置而煥然一新。為營造家居溫馨感,設計採用暖色調的木紋材質,結合淺白色塗料與水泥漆。地板選用超耐磨木地板,樓梯則以實木打造,整體風格簡約而不失溫暖。本案整體設計上透過合理的空間層次與動線規劃,使舊屋擺脫原有侷限,營造出輕盈、互動且靈活的生活場景,讓每個空間都能充分展現其獨特的使用價值與氛圍。▲虛實幾何融合,極致坪效的設計美學臥室以一體成型的虛實幾何量體,讓機能空間與設計語彙及材質完美融合,發揮空間坪效的最大效益。▲光影與材質譜寫出家的柔美變奏透過暖色木質與流動的光線,重新詮釋了主臥空間感與機能美,彰顯家的溫暖與典雅格調。
AI新十大建設
2025-06-30
落實AI台灣政策的AI新十大建設來了!雖然這項攸關未來二十年的戰略布局規劃細節尚未公布,本文盤點具有台灣核心競爭力的50家相關企業,作為觀察指標。行政院將於近期推動「AI新十大建設」,是台灣數位轉型的中樞引擎,更是賴總統「人工智慧之島」願景的具體落實,目標在於強化台灣在全球AI產業鏈中的核心地位,加速企業AI導入與應用,涵蓋從基礎設施、技術研發到產業應用的完整鏈條,為台灣建立長遠競爭優勢、促進區域均衡發展打下關鍵基石。這不僅是一項產業政策,更是國家未來二十年的戰略布局,將引領台灣朝向自主創新、智慧應用與數位永續的新紀元。六大AI基礎設施與四大前瞻技術「AI新十大建設」涵蓋六大AI基礎設施與四大前瞻技術。基礎建設方面,政府將於全台建置超級電腦與雲端資料中心,擴充運算能力,支援企業大數據處理與AI演算,並強化資料治理與資安機制,確保技術應用安全穩定。同時,政府將扶植兆元級AI平台軟體產業,預計協助百萬家企業導入AI技術,促進交通、醫療、教育等場域的智慧化轉型,實現全民智慧生活圈,打造具韌性的數位社會。在前瞻技術領域,政策聚焦智慧機器人、量子科技、矽光子與主權AI等四大核心。智慧機器人應用涵蓋製造與日常生活,提升生產效率;量子科技開啟全新運算架構,有望突破半導體與光電瓶頸;矽光子技術則是實現高效能AI晶片的關鍵,可降低能耗、提升速度;而主權AI重點在培養本土大型語言模型與關鍵技術,確保科技自主不受制於人。為此,政府將組建「量子國家隊」,整合半導體與光電能量,穩固台灣在AI戰略技術上的主導地位。AI產業鏈 投資機會浮現預計「AI新十大建設」推行至2040年,可望創造約15兆元經濟產值、50萬個高薪就業機會,為產業轉型與地方發展注入長期動能。隨著政策推進,AI產業鏈上的投資機會也日漸浮現。智慧機器人領域中,上銀、台達電、所羅門、達明等具潛力;量子科技由台積電、鴻海、廣達、聯發科領軍;矽光子則關注智邦、華星光、波若威等;主權AI方面,台積電與鴻海、廣達更具備本土化技術能力。同時,政府亦同步推動雲端運算、AI伺服器、綠能與生醫等相關產業,深化台灣在數位與創新經濟中的戰略布局。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建設將特別納入花東地區,推動數位產業與數位遊牧模式,帶動綠色與軟體產業成長,吸引青年返鄉,並促進國際人才投入地方創新。國發會近期也將推動「創新創業100計畫」,聚焦於資通訊與物聯網、虛擬及擴增實境、生技醫療、綠色成長、智慧製造、農業科技、文創數位內容、服務業創新、資安新應用及地方創生等多元領域,展現台灣推動前瞻創新與產業升級的政策決心。政策紅利下 可長期投資的企業「AI新十大建設」政策紅利下,半導體、雲端運算、AI伺服器、綠能、生技醫療等領域的龍頭與創新企業具備長期投資的條件。半導體、AI晶片與平台:台積電、聯發科、聯詠、信驊、京元電子、技嘉、鴻海、廣達、緯穎、緯創、英業達、華碩、弘塑、辛耘、萬潤、旺矽、穎崴、精測、牧德、均華、均豪、志聖、印能科技、群翊、天虹。AI伺服器、散熱、網通、PCB:奇鋐、雙鴻、金像電、智邦、健策、川湖、聯貿-KY、台光電、金像電、台燿、聯茂。綠色與永續產業:上緯投控、世紀鋼、富威電力、泓德能源、雲豹能源、森崴能源。生技醫療:藥華藥、台生材。更多精彩內容,詳見《理財周刊》1294期,2025.06.13出刊。
拋棄繼承後還能求償嗎?
2025-06-30
案例:老張由於駕車疏失,衝撞行人小李,導致小李當場死亡,老張送醫後也宣告不治。老張生前名下有一棟價值2500萬的房子,但老張的繼承人全都拋棄繼承,試問,小李的繼承人可否求償?如何求償?解析:一、何謂拋棄繼承?所謂「拋棄繼承」,是指繼承開始後,依法有繼承權之人依法定方式所為否認繼承效力之意思表示,也就是說有權繼承遺產的人,具狀向法院表示不要繼承被繼承人遺留財產上之一切權利及義務(包含全部資產、債權及債務)。依現行民法第1148條第2項規定,遺產繼承為全面限定繼承。所謂限定繼承,是指繼承人以所得遺產為限,對被繼承人的債務負清償責任,若遺產大於負債,剩餘的部分可被繼承,若負債大於遺產就沒有遺產可繼承,在這種情況下,繼承人無需額外以自己的財產清償被繼承人的債務。拋棄繼承不同於限定繼承,拋棄繼承既不繼承積極財產,也無需以繼承的遺產去清償繼承債務。二、如何辦理拋棄繼承?繼承人在知道得以繼承之時起,3個月內以書面方式向法院為之,超過時間沒有辦理,之後就不能拋棄了,必須繼承遺產並承擔被繼承人的債務。辦理拋棄繼承須備齊以下文件:1. 拋棄繼承聲請書:載明聲請人聯絡電話。2. 被繼承人除戶戶籍謄本:如戶籍尚無死亡記載,應同時提出死亡證明書。3. 拋棄人之戶籍謄本、印鑑證明、印鑑章。4. 繼承系統表。5. 拋棄通知書收據:證明已通知因其拋棄應為繼承之人。三、拋棄繼承有何效力?拋棄繼承經法院函准備查者,溯及於繼承開始時發生效力,也就是被繼承人死亡時,拋棄人自始不曾繼承被繼承人一切權利義務。現行民法第1138條規定的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繼承的順序為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直系血親卑親屬在繼承前過世,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繼承,也就是所謂「代位繼承」,例如兒子在父親過世前過世,父親過世時,原本兒子的應繼分就由孫子繼承。同一順序無人或均於繼承前過世或全部拋棄繼承,由次順序繼承;如果沒有配偶,4個順序都無人或者全部拋棄繼承,就成為「無人繼承之遺產」。四、無人繼承的遺產應如何處理?民法第1177條規定:「繼承開始時,繼承人之有無不明者,由親屬會議於1個月內選定遺產管理人,並將繼承開始及選定遺產管理人之事由,向法院報明。」所謂「親屬會議」,是指當事人、法定代理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依法召集的會議,應有會員5人,按照下列順序定之:1.直系血親尊親屬。2.三親等內旁系血親尊親屬。3.四親等內之同輩血親。同一順序之人,以親等近者為先;親等同者,以同居親屬為先,無同居親屬者,以年長者為先。親屬會議會員不能出席會議或難於出席時,由次順序之親屬充任之。如果無法依組成親屬會議或親屬不足法定人數,由有召集權人或利害關係人聲請法院處理。又依民法第1178條,親屬會議向法院報明遺產管理人後,法院應依公示催告程序,定6個月以上之期限,公告繼承人,命其於期限內承認繼承。如果無親屬會議或親屬會議未於期限內選定遺產管理人者,利害關係人或檢察官,得聲請法院選任遺產管理人,並由法院依前項規定為公示催告。繼承開始時繼承人之有無不明者,在遺產管理人選定前,法院得因利害關係人或檢察官之聲請,為保存遺產之必要處置。又依民法第1179條規定,遺產管理人之職務包括編製遺產清冊、為保存遺產必要之處置、聲請法院依公示催告程序,公告被繼承人之債權人及受遺贈人,命其於該期間內報明債權及為願受遺贈與否之聲明、清償債權或交付遺贈物等。依法清償債務應先於遺贈物之交付,為清償債權或交付遺贈物之必要,管理人經親屬會議之同意,得變賣遺產。換言之,如果無人繼承遺產,被繼承人之債權人可以在公示催告期間內報明其債權,遺產管理人可以用遺產或變賣遺產來清償債務,不會直接歸入國庫讓債權人求償無門。五、結論雖然本題老張的繼承人全部拋棄繼承,被害人小李的繼承人(利害關係人)可以召集組成老張的親屬會議,由親屬會議選定遺產管理人,或者聲請檢察官選任遺產管理人,該遺產管理人就可以老張的遺產賠償小李的繼承人,如果對於賠償責任或金額有爭執,小李的繼承人也可以對遺產管理人提起訴訟,由法院判決給付。
盤點5、6月鼓漲股 暑假概念股起跑 航空與食品股大啖匯率商機
2025-05-30
截稿前,美中關稅談判傳來好消息,雙方態度放軟,美國對中國關稅從145%降至30%,而中國對美國關稅降到10%,激勵美股全面上揚,台股也在COMPUTEX及520行情的帶動下,指數越過21500點,一舉站上季線,修復4/9對等關稅缺口。AI教父黃仁勳專機來了 電子類股成交比重大增Al教父黄仁動幣在今年COPUTEX展發表演說,「仁來瘋」再現,包括半導體、AI伺服器、光學、機器人類股各有表現,電子類股成交比重來到65%,美中關稅談判有初步的結果,激勵航運股再度揚帆,成交比重上達11%,比平均比重多出了7%,帶動大盤指數攻克21500點,後面還有520政策概念股,像是軍工、重電、能源等將同步點火,可說520前後行情精彩可期。不過,520之後,即將步入6月份,傳統上,5、6月份是電子業的淡季,因而有「五窮六絕」之說,只是今年對等關稅龍罩,各廠商搶在90天的緩衝期拉貨・帶動第二季電子業淡季不淡,然而,進入第三季可能因為先前拉貨呈現旺季不旺,加上近日新台幣強勁升值,電子、科技業可能面臨匯損壓力,反映在5、6月的財報,壓抑股價上漲動能。航空股、食品股、百貨股 6月上漲機率高達80%因此,520行情過後的6月行情,資金有可能從電子股轉向非電族群,統計近10年從5月底到6月上漲的類股,航空股、食品股、百貨股,上漲機率高達80%,其次是營建及遊戲類股,上漲機率高達50%。尤其今年5月新台幣升值來到30.4元,有助於食品股、航空股等匯兌收益,加上6月馬上面臨暑假,遊戲股、觀光股(餐飲、旅行)也蠢蠢欲動。台灣虎航壓回月季線可接 華航與長榮航蓄勢再攻7、8月份暑假正值旅遊旺季,從交通部觀光署資料統計,國人每年出國人數從五月份就開始急遽攀升,7月攀到最高峰之後,8月開始小幅滑落,12月落底,至隔年1、2月春節、寒假再次轉強。每年7月是航空營收最亮眼的時刻,而股價早在5月就開始走升,到7月利空出盡,由高點轉弱。因此,溫馨的5月布局航空股正是時候。台灣虎航(6757) 去年每股獲利6.16元,大方配息4.49元,殖利率一度來到6.9%,受到法人資金挹注,股價緩步沿月季線揚升,由於股本較輕,5/1台幣升值時急漲一波,若跌回月季線,還有入手的空間。華航(2610)、長榮航(2618)在4/7對等關稅宣布一度被錯殺,因航空股不受關稅影響,經過震盪後,迅速回補4/7關稅缺口,長榮航目前處於強勢整理,值得期待後面的漲勢。付美元收台幣有匯兌收益 大成與卜蜂內需股受惠再來是食品股,從第二季開始,陸續有清明節、端午節,到第三季的中元節、中秋節等,這些食品廠商大都會在第二季就開始備貨,有利二、三季的營收動能。隨著新台幣走升,購買力變強,廠商原物料成本降低,「付美元、收台幣」,將有匯兌收益。更多精彩內容,詳見《理財周刊》1290期,2025.05.16出刊。首先是航空股,第一季因川普關稅戰,廠商提前拉貨,航空貨運需求量攀升,帶動營收表現亮眼,華航3月貨運營收年增27.46%,長榮航三月貨運營收年增21%,帶動航空營收普遍亮眼,來到第二季,新台幣升值,民眾出國意願大增,加上國際油價二個月來從每桶74美元滑落到64美元,根據研究指出,航空燃料每桶價格下跌10美元,新台幣每升值1元,華航、長榮航年度成本可望分別63.3億元、72億元,對EPS可正面貢獻1元左右。
設置基地台的法律問題
2025-05-30
案例:A大樓住戶共有100戶,推選管理委員7人組成管理委員會,B電信公司想在A大樓的屋頂安裝電訊基地台,應該徵得住戶大會的同意?還是管委會同意即可?解析:一、設置基地台的規範關於基地台的設置及管理,電信管理法第37條第9項規定:「電臺之設置、審驗、使用管理、限制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授權主管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制定公眾電信網路基地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其中第3條第1項規定:「電信事業須設置基地臺者(以下簡稱設置者),應依主管機關核准之網路設置計畫所附電臺設置規劃書,設置基地臺。」換言之,電信業者設置基地台,必須得到通傳會(NCC)核准,否則就是違法基地台,依電信管理法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可開罰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電信業者經主管機關核准後,是否就可以在公寓大廈設置基地台?電信法第33條第2項規定:「第一類電信事業或公設專用電信設置機關因無線電通信工程之需要,得有償使用私有建築物,設置無線電臺。但以不妨礙原有建築物安全為限。」可知在不妨礙建物安全的情形下,可以設置基地台,但需要得到同意。同法條第3項規定:「前項使用之建築物如為公寓大廈,應取得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之同意。其未設管理委員會者,應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同意,不適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8條第1項之規定。」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關於公寓或大廈之管理,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定有諸多規範,其中第8條特別規定:「公寓大廈周圍上下、外牆面、樓頂平臺及不屬專有部分之防空避難設備,其變更構造、顏色、設置廣告物、鐵鋁窗或其他類似之行為,除應依法令規定辦理外,該公寓大廈規約另有規定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已有決議,經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完成報備有案者,應受該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之限制。」換言之,要在公寓大廈狀設基地台,有3個要件:一、依法令規定,也就是前述電信法及電信管理法等規範。二、符合公寓大廈規約。三、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通過。然而,修訂後電信法第33條第2項卻規定只要徵得管委會同意即可,除非是未設管委員會者,才須應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同意,排除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8條第1項之適用。這使得原本須徵得基礎民意(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方得在頂樓架設基地台的規定被架空,電信業者只要能說服管委會即可能在違背公寓大廈多數住戶的民意下,在頂樓架設基地台。三、大樓屋頂的權屬雖然電信法第33條第2項規定只要徵得管委會同意,電信業者即可有償使用私有建築物,但管委會能夠提供電信業者使用的,應只限於公寓大廈的共用部分或約定共用部分,問題是,大樓屋頂是否屬於「共用部分」?關於「屋頂平台」,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7條第3款規定「屋頂之構造」為共用部分,且不得為約定專用部分,反面解釋就是除構造以外之屋頂部分,仍屬頂層房屋的「專有部分」。甚麼是「屋頂之構造」?所謂構造,是指建築結構,也就是建築物的相互連接部分的集合,承擔接收、分配和將建築物的垂直和水平荷載轉移到地基上,並保護建築物免受溫度、大氣侵蝕等環境影響。如果是屋頂構造部分,例如承重配重的鋼筋混凝土,因為屬於共用部分,其管理權責屬於管委會,住戶不得擅自變更。然而基地台的設置並非未改變屋頂結構,而是加工於結構以外的部分(仍屬專有部分)。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條規定:「區分所有權人除法律另有限制外,對其專有部分,得自由使用、收益、處分,並排除他人干涉。」因此,經管委會同意後,電信業者的確可以使用公寓大廈設置基地台,但如果使用的是「屋頂」,由於除結構外的部分,仍屬頂樓區分所有權人的專有部分,未得到頂樓所有權人同意,電信業者仍無權擅自設置基地台。四、結論本題B電信公司要在A大樓裝設基地台,除了須經管委會同意外,仍須經定曾房屋的區分所有權人同意。如果未經同意即擅自裝設,任何人均可向通傳會檢舉,社區或大樓住戶也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拆除基地台及損害賠償。
小心「地面師」 做這個動作 保房產不被騙!
2025-03-31
地面師防不勝防,要防止房子遭詐騙,得在「土地登記」設關卡,民眾最好先申請「地籍異動即時通」這動作,就可有效阻攔詐騙, 提升財產保護力。在台北市中心,一間房子總價起碼要兩、三千萬元以上,在買賣過程最怕碰到「詐騙」行為,萬一不幸遇上,畢生心血化為烏有,恐怕會「欲哭無淚」!台灣在2018年曾發生前《黑澀會美眉》薔薔的爸爸林茂樹要以二千多萬元賣房子,沒想到遭到「陳國X詐騙集團」盯上,先以二百萬元騙取信任,但以各種理由表示要在三天內辦過戶,好拿房子去貸款,「薔爸」發現不對勁,即時攔截報警,此一詐騙才沒得逞!此一事爆發後,「薔爸」召開記者會揭發詐騙集團可惡行徑,才發現,該集團已經騙了不少人,有人因畢生積蓄所買的房子討不回來,家庭都險些破碎了。而2024年7月,Netflix平台播出日本影集《地面師》,講述一群以房地產買賣詐騙錢財的人與團夥,不只有專人假扮屋主與仲介,還有身分證、權狀等文件都是偽造的,連買賣經驗老道的建商都被騙倒。該詐欺情節係取材自2017年時,日本知名建商在進行土地買賣時,被地面師騙走55億日圓的真實事件。而在2023年11月,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向北檢告發,疑似有集團偽造「代筆遺囑」詐取獨居老人過世後遺留的房產,經北檢指揮警調偵辦,於2024年11月起訴44人,終結假遺囑詐孤獨死房產的遺憾!台版地面師栽了!刑事警察局在破案後,也發出「台版地面師栽了,刑事局破獲偽造代筆遺囑詐騙集團案」的新聞,說明偵辦過程,談到鄭少珏檢察官審視相關資料,發現蔡姓主嫌即為其經手之他案,立即檢視數位證據資料,查出本案偽造代筆遺囑之關鍵證據。專案小組調閱大量戶政、地政、國稅、金融等相關文件,比對發現有六件代筆遺囑均由蔡律師認證,陸續追查發現蔡姓主嫌所經營之○○公司有多名員工參與,勾稽該集團犯罪手法及模式,進而偵知該集團係從地政局下載未辦理繼承土地或建物列管名冊,取得被繼承人相關資訊,利用警察及戶政人員查詢個資,再由公司業務前往勘查被繼承人建物,如發現被繼承人無子嗣或無法聯繫繼承人,便成為該集團下手標的。再偽造租賃契約,請不知情的鎖匠開門進入,找尋被繼承人筆跡及相關戶籍、土地權狀等資料,俾利偽造代筆遺囑,犯罪手法與日劇《地面師》劇情有諸多雷同之處。專案小組歷經半年深入調查,釐清該犯罪集團組織架構、犯罪手法及成員分工,見時機成熟於2024年7月及9月執行兩波拘搜行動,共計查獲犯嫌51人,其中不乏律師、里長、員警、戶政人員、地政士等專業人士,經法院裁定蔡律師等五人羈押禁見,扣押房屋七間、土地十四筆(初估市價約新臺幣六千餘萬元)獲准,目前已清查該集團利用此手法申辦不動產過戶11件(6件即遂、5件未遂),不法所得達一億四千萬元,全案依詐欺、偽造文書、貪汙治罪條例等罪解送地檢。四種房產詐騙手法「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165全民防騙網」也針對房地產詐欺,解析四種房產詐騙手法:一、假屋主真詐財:詐騙者假扮屋主,先租屋取得房屋鑰匙後,假扮屋主要賣房、偽造房屋所有權文件,進行交易並收取購房款後消失。受害者往往在完成交易後,才發現屋主身分和房屋文件都是偽造的。二、假買方真奪屋:詐騙集團專門找無房貸、抵押權設定,且由屋主自售的房子為目標,在支付買房頭期款時十分乾脆,藉以騙取屋主信任,等到房屋辦理過戶時,詐騙集團不只向銀行申貸,又向民間單位抵押借貸,撥款後就落跑,屋主不但收不到尾款,若想贖回房子還可能要背負高額貸款。三、假行情真低買:小心房仲聯手投機客,先提供不完整或偏頗的行情資訊,讓屋主以低價售屋,以美觀但劣質的裝潢掩蓋屋況瑕疵後,短期內高價轉手賣出,黑心仲介大賺兩次服務費及價差。四、假債權真法拍:詐騙集團即使從未接觸屋主,卻以盜取民眾個資等手法假扮債主。首先房客會偽造有房東簽名的本票,並向法院申請「本票裁定」,然後法院會用雙掛號寄送本票裁定公文到戶籍地址,而有房東貪方便將戶籍地設在租屋處,公文都被房客代收,假房客就取得了「本票裁定確定證明書」。如果房東十天內沒抗告,法院就會裁定房東有欠租客錢,然後假房客向法院申請強制拍賣房屋,若第一拍流標,就直接告知法院願意承受房子,隨後就用最快速及隨便的價格透過仲介售出。防詐騙六心法而要如何防範房產被詐騙呢?「165全民防騙網」載明六大心法:一、查證屋主身分:確認賣方身分的真實性,可以向地政事務所或不動產仲介業者查詢房屋所有權的登記資料,核實賣方是否為真正的屋主。二、審慎簽訂合約:不要急於簽訂買賣合約,仔細閱讀合約條款,並向專業律師或不動產經紀人諮詢,確保合約內容無異常。三、避免提供個人資訊:在未確認對方身分前,不要輕易提供個人資料及房屋所有權證明,以防被不法分子利用。四、核實市場行情:了解當地房地產市場的實際行情,避免被虛假資訊誤導。可以通過多家房地產經紀公司或公開市場資料來核實房價。五、保持警覺心態:遇到涉及大筆資金的交易,要保持警惕;任何看似「便宜」或「快速」的交易,背後可能隱藏風險。六、諮詢專業人士:在進行房地產交易前,最好諮詢專業的不動產經紀人或律師,確保交易的合法性及安全性。他們能提供專業意見,幫助識別潛在風險。更多精彩內容,詳見《理財周刊》1279期,2025.02.28出刊。
關稅、DeepSeek兩大利空 SEEK DEEP深挖好股
2025-02-27
DeepSeek與關稅大戰打亂新春開紅盤行情,但也提供了更好的投資布局機會,趁市場氛圍還沉浸在兩大利空不確定因素中,冷靜挖掘低基期的蒙塵明珠。聯發科三大利多新春逆勢創高,帶動去年少有表現的IC設計大漲。2025年台股指標,除了元月7日創高的台積電,還有元月8日創高的台達電和智邦。2月5日帶量漲停的研華,率工業電腦族群齊揚。美國製造蔚為當下主流,如果又有業績成長與訂單能見度,就值得密切留意。台股龍年封關後經歷春節假期共計11日休市,期間位於中國杭州一家人工智慧新創公司─DeepSeek(深度求索),以約560萬美元代價(成本僅占OpenAI GPT-4的5%)打造出的人工智慧(AI)DeepSeek-R1模型,震驚全球AI科技產業,不僅一度打趴AI巨頭輝達股價,更重創美國股市,就連2月3日台股新春開紅盤也受到波及加權指數重挫830點作收。DeepSeek衝擊效應屬短期現象橫空出世DeepSeek-R1模型,在全球市場掀起熱潮,並在中國與美國的蘋果App Store免費提供下載,且下載榜上更超越ChatGPT奪冠,探究DeepSeek-R1模型為AI科技產業造成的震撼與驚奇,不單僅是造成美國科技股市值一度蒸發1兆美元的影響而已,而是撼動AI科技巨擘為了建構更趨完善的AI模型,在運算與訓練基礎上動輒投入數千億美元,且高不可攀比的資本支出神話。理周投研部指出,雖然外界對DeepSeek-R1模型出世的看法,有抄襲OpenAI模型的嫌疑,功能未臻完善無法與大型雲端服務供應商使用的模型相比擬,但對於AI模型一般化及平價化及普及化,則是深具貢獻意義。未來對於AI模型需求也不再是遙不可及的頂級配備,一般企業亦可以選擇符合企業自身所需的AI模型進行升級使用,更擴大了AI的市場應用範圍,對於AI模型的源頭GPU的需求,也是有增無減,可謂是創造供、需及應用等三方互利共贏的局面。而這部份亦可從台股與美股的反應表現可以看出,台股3日經歷了一日補跌修正走勢後,4日加權指數與AI概念族群股等都已呈現止跌回穩現象,顯見DeepSeek效應屬短期現象,且為市場先前對DeepSeek-R1模型解讀錯誤所致。AI PC與邊緣AI將加速發展理周投研部表示,DeepSeek-R1模型推出後產生的效應,於美股已持續一周以上,市場的反應已漸趨理性看待,綜合國內外專業機構、券商及業者的看法,皆認為功能一般且平價的AI模型推出,有助於AI應用周邊商品推動及普及化,對於AI模型的需求就如同手機與汽車一般,會走向高級、專業與一般的兩極化,並且未來將視需求選擇符合自身所需功能,選擇最適合的功能服務即可。因此, DeepSeek-R1模型推出,不僅改變市場的價格結構,亦推動AI技術創新和應用發展,對整體產業產生深遠影響。誠如英特爾前執行長季辛格所說,「運算會遵行氣體定律(Gas Law),成本一旦大幅降低,市場隨之擴大。市場多誤解DeepSeek,實際上它讓AI的部署更普及化」。微軟執行長納德拉表示,隨著AI變得更有效率且更容易取得,我們會見到AI的運用加速成長,並轉化為我們想像不到的商品。而降低AI運成本,將加速AI使用普及化,並催生出新的AI應用,對美國經濟及大型科技公司都是好事,輝達自然也是受益者。法人持續看好4檔AI股後市對於DeepSeek效應的影響,宏碁董事長陳俊聖3日表示,開源AI的發展將激發更多的應用場景,且進一步推動終端設備的需求成長,整個生態系更蓬勃,對PC產業而言,更是好的機會。至於DeepSeek效應對台股AI供應鏈的影響程度,理周投研部指出,針對外部的因素對台股的干擾,外資的態度向來就較為敏感與謹慎,其中摩根士丹利證券表示,仍看好AI半導體產業發展前景,但因DeepSeek-R1模型推出,可能導致先進AI產品出口管制或降低資本支出增加的可能,所以下修對輝達、博通、美光及Maevell等公司的目標價,但投資評等維持不變。除此,美國雲端服務供應商(CSP)或AI開發商,為維持領先地位,有必要維持資本支出的密集程度,且對輝達的GPU需求也將持續強勁。因此,持續看好台積電(2330)、世芯-KY(3661)、京元電(2449)及AI周邊應用的聯發科(2454)。高盛證券表示,現階段並沒有觀察到因具成本效益的AI模型出現而使台積電訂單減少,但短期內需求優於預期的空間也將受到壓縮,尤其是身處地緣政治風險因素不得不考量在內,尤其是美國政府對先進AI晶片將提新的出口管制措施,值得關注。而根據其內部模組分析,輝達NVL72伺服器機架或HGX系統需求,估計每減少1萬櫃,對台積電總營收將分別受到1.4%與0.2%的影響。鐘少佑談到,在都更進行「權利變換」時,少不了估價師的估算,因此,在放寬建照審核流程,加速都更的進程同時,估價師需要釐清都市更新範圍內的產權狀態,並分析該專屬獎勵對土地價格的影響,以提供精準且公平的價值評估作為分配基礎。整體而言,估價師在都市更新案的角色和意義更加重要。川普關稅大戰恐波及台股台股新春開紅盤後,除遭遇DeepSeek亂流干擾外,另一項值得關注的重點是美國總統川普上任後對加拿大、墨西哥及中國加徵關稅引發的關稅戰,其中加拿大已正式對美國採取強硬的25%報復性商品關稅回擊,中國及墨西哥則是計畫研擬相對性的報復性關稅措施因應,後續與美國相關的關稅大戰正一觸即發。與台灣有關的是川普是否對台灣晶片及商品加徵關稅,雖然川普上任後迄今仍未明確表態,但對墨西哥加徵商品關稅的動作,雖暫緩實施卻餘波盪漾,已對台股科技供應鏈廠產生影響,包括伺服器組裝的緯穎(6669)、英業達(2356)、鴻海(2317)及乙盛-KY(5243)等皆受到衝擊。留意美國製造、生技及鋼鐵股理周投研部指出,面對蛇年開春以來遭逢DeepSeek效應與川普關稅2.0的雙重利空夾擊,外資於3日自台股提款743.8億元,且新台幣兌美元匯率更跌破了33元的防線關卡,創近9年來的高點,是否意味央行有意放手,藉新台幣貶值來因應國際間即將興起的貿易大戰,提前做因應。更多精彩內容,詳見《理財周刊》1276期,2025.02.07出刊。
代理收受價金是否有效
2025-02-27
案例:陳一透過仲介出售房屋予林二,雙方條件已談妥,不料在簽訂買賣契約書前,陳一突發急症,不克到場簽約。於是陳一與張三共同簽立「委任書」,委任張三全權代理陳一處理買賣事宜,並有權代為受領價金。本案有做銀行履約保證,各期價金均如期存入履保專戶,過戶及點交均完成後,銀行將價金全數撥付予張三。然而,交易完畢數日後,陳一之繼承人李四主張林二違約,未依約支付價金。原來在點交完畢銀行撥款前一週,陳一因病過世,此事張三並未告知林二、仲介及履保等各方。李四主張,陳一過世時,張三的代理權應同時消滅,即無權代收價金,銀行撥款予張三並無給付價金之效果,林二應另支付全部價金予李四(李四繼承陳一的價金請求權)。試問,李四的主張是否合法?解析:一、代理權之原因民法第103條第1項規定:「代理人於代理權限內,以本人名義所為之意思表示,直接對本人發生效力。」所謂「代理權限」有二種,一為法定代理,例如未成年人或受監護人所為法律行為,無待當事人授權,父母或監護人依法即有代理權。二為意定代理,即當事人基於己意,對他人授與代理權。意定代理又可分為二種,一是以「單獨行為」授與代理權。民法第167條:「代理權係以法律行為授與者,其授與應向代理人或向代理人對之為代理行為之第三人,以意思表示為之。」本條所稱「法律行為」,只需授權人單方意思表示即可,不需要被授權人的承諾,即可發生授權之效力。二是雙方以「契約」方式約定代理權,例如委任契約,委任人將代理權授與受任人。此種授權方式,代理權的有無,繫諸該契約之效力。民法第108條第1項規定:「代理權之消滅,依其所由授與之法律關係定之。」本題陳一與張三簽立「委任書」,雙方顯然具有委任契約關係,張三的代理權乃基於委任契約所生,其代理權是否消滅,取決於該委任契約之效力。二、委任契約之消滅契約原則上不因當事人死亡而消滅,契約之權利義務可由繼承人繼承之;但個別情形如有法律特別規定,則依其規定。由於委任契約具有人的特別信任基礎,非純粹的財產關係,因此民法第550條規定:「委任關係,因當事人一方死亡、破產或喪失行為能力而消滅。但契約另有訂定,或因委任事務之性質不能消滅者,不在此限。」最高法院51年台上字第2813號判例:「人之權利能力終於死亡,其權利義務因死亡而開始繼承,由繼承人承受,故關於遺產之法律行為,自當由繼承人為之,被繼承人生前委任之代理人,依民法第550條之規定,其委任關係,除契約另有訂定,或因委任事務之性質不能消滅者外,自應歸於消滅。」本題陳一與張三間的「委任書」(委任契約),在陳一過世時即為失效(委任關係消滅);又依前述民法第108條第1項之規定,委任契約關係消滅時,張三之代理權亦隨即消滅。最高法院61年台上字第2666號判決:「委任他人處理事務(委任代辦調解事務),係發生債之關係之契約行為,代理權之授與則為使代理人(同時亦為受任人)取得代理權限之單獨行為,二者性質根本不同。前者,雖因當事人一方死亡而委任關係消滅;後者,因代理權之取得並非基於委任契約,縱委任人死亡,基於授權行為而取得之代理權,並不因而消滅。」三、適用表見代理依前述,張三之代理權,於陳一過世時已消滅;換言之,本題履保銀行將專戶內之買賣價金撥付予張三時,張三既無代理權,更無代為受領價金之權,其受領不生給付價金之效果。李四為陳一之繼承人,繼承陳一之價金請求權,自有請求林二清償價金債務之權利。然而民法第107條:「代理權之限制及撤回,不得以之對抗善意第三人。但第三人因過失而不知其事實者,不在此限。」第169條:「由自己之行為表示以代理權授與他人,或知他人表示為其代理人而不為反對之表示者,對於第三人應負授權人之責任。但第三人明知其無代理權或可得而知者,不在此限。」此即所謂「表見代理」。簡言之,因當事人自己的某種表示而具備「代理權的合理外觀」,即使實際上並沒有代理權,仍可發生代理的效果。四、結論本題雖然因為陳一過世,導致陳一與張三間的委任契約消滅,而使得張三收受價金之代理權也隨同消滅;但由於陳一簽署之委任書,授與張三代收價金之權限,屬於陳一自己表示以代理權授與張三之行為,且陳一過世之事,林二善意不知情,應可成立表見代理。最高法院96年度台上字第1051號判決:「按由自己行為表示以代理權授與他人或知他人表示為其代理人而不為反對之表示者,對於第三人應負授權人之責任。但第三人明知其無代理權或可得而知者,不在此限,民法第169條定有明文。是以本人應負表見代理之責任,必須於該當法律行為發生前或後,有表見之事實存在,且該第三人係善意無過失者,始足當之。」陳一過世後李四為繼承人,概括繼承陳一之一切權利義務,因此李四應負授權人責任,即張三代收價金之效果直接對李四發生效力,林二之價金債務已清償完畢,李四不得再請求之。
兩項都更大利多來了! 估價師剖析「容積獎勵」放寬
2025-01-23
都市更新若採「權利變換」,都需要估價師估算價值,其在都更案的角色極其重要,透過其估值,也更能讓都更戶掌握都更後的權益有多少。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因在任內捲入「京華城」容積獎勵等四弊案,被依照《貪污治罪條例》等三罪求刑28年6個月刑責,此案因柯文哲還可上訴,故未來官司還有攻防,一切尚未定論。不過,很多人對「容積獎勵」並不了解,對此,台北市不動產估價師公會理事長鐘少佑指出,所謂的「容積率」,是指一坪的土地上可以蓋的容積樓地板面積。簡單來說,以台北市最多的「住3」土地的容積率為225%來說,其一坪土地就可以蓋2.25坪的室內面積。容積獎勵是都更最大誘因而就老舊房屋的都市更新來說,除法定容積率外,尚有「容積獎勵」,這又分中央法規、地方法規給的,兩者合計上限為50%,也就是業者常說的「1.5倍」。另新建築還會有陽台、梯廳、地下室、機電空間及屋突等免計容積的設施,一般約為容積的1.55倍至1.6倍。舉例來說,若是台北市屬於「住3」土地上老舊公寓,地主持分有10坪,乘以225%,等於22.5坪;再乘以1.55倍,約為34.9坪。再以一般型都更「容積獎勵」上限50%來說,就有34.9坪×1.5倍=52.3坪的可銷售坪數。而一般的都更案,擔任實施者的建商,要負擔起造的工程款、規劃設計費、人事管理費、工程款融資利息,以及建商的利潤,假設建商與地主的分配比例以40/60比來說,地主可分回的就是52.3坪×60%=31.4坪。此外,若是「防災型都更」,也就是63年2月15日前取得使照老舊房子,還可以多爭取30%的「容積獎勵」。以持分10坪×225%×30%=6.75坪,再乘以1.55倍,則為10.46坪;另以地主分回的40/60比來算,則是6.27坪。也就是符合「防災型都更」的老屋,能多出6.27坪,若以未來都更後的新房價,一坪抓130萬元來說,那就有816萬元,利潤相當可觀。都更修法 提高921前建物參與都更在此,鐘少佑提到,最近有關都更的兩大重要訊息,包括立法院於2024年10月25日三讀通過的《都市更新條例》第65條修正法案,修法擴大適用原建築容積更新重建對象,從現行針對實施容積管制前已興建完成的合法建築物,放寬至實施容積管制前已掛號申請建造執照的建築基地。此外,為確保符合前項條件民眾的權益,這次修法也明定條例修正實施前,已擬訂都市更新事業計畫送地方政府審議的案件,亦得適用原建築容積計算。上述適用對象多為921大地震前建造建築,內政部藉此修法,欲提高所有權人參與都市更新意願,加速推動921前耐震不足的建物更新,預計全國將有8,216棟6層樓以上合法建築物,約27萬戶可受惠。鐘少佑另提到,在《臺北市防災型都市更新細部計畫案》中,針對免辦理耐震能力評估的要件,也放寬至領有建照的老舊建築。「免辦理耐震能力評估的要件」,原僅限於民國63年2月15日(即耐震設計規範發布前)領有「使用執照」的建物才適用。鐘少佑說,此次修訂細部計畫後,將條件放寬至該日期前領有「建築執照」之合法建物,即可免辦理耐震能力評估。如此一來,能給予更多「重建誘因」,促使更多耐震能力不足而有危險及公共安全疑慮等建物進行改建。免辦耐震評估 老屋都更權益易估算他說,免辦理耐震能力評估,對建商、地主而言,降低了成本、縮短檢核流程,更重要的是穩定「權利價值」計算基礎。鐘少佑解釋,部分個案在「耐震能力」評估前,開發商逕得適用防災獎勵之情境計算地主可分配價值或坪數,倘若耐震能力評估結果不如預期,將使地主面臨價值降低,一旦知道分回權益不如預期下,恐不參與都更之抗性,徒增都更案件的不確定性。因此,放寬「免」辦理耐震能力評估的要件,使得更多都市更新案得直接進入實質規劃與實施階段,促使更多所有權人與住戶有參與都更的意願。鐘少佑談到,在都更進行「權利變換」時,少不了估價師的估算,因此,在放寬建照審核流程,加速都更的進程同時,估價師需要釐清都市更新範圍內的產權狀態,並分析該專屬獎勵對土地價格的影響,以提供精準且公平的價值評估作為分配基礎。整體而言,估價師在都市更新案的角色和意義更加重要。更多精彩內容,詳見《理財周刊》1271期,2025.01.03出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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