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先生擁有一間一樓店面房屋,完全不需要使用該棟建築物的電梯,但大樓管理人員卻要求他支付電梯的電費,並表示這是管委會的決定。此外,各樓層樓梯間都有安裝日光燈,其電費黃先生也要平均分擔。試問,合理嗎?又該大樓管理委員會在未經住戶大會同意之情形下,逕行將管理費從原來每坪30元調整為50元,試問,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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