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房屋全國經營者大會榮耀登場 千萬業績經紀人數創新高!
2025-03-31
雖然台灣房市買氣降溫,但中信房屋卻繳出亮麗成績單,中信房屋董事長鄭余正全、總經理張世宗在全國經營者大會,表揚表現卓越的房仲。適逢中信房屋成立40週年,中信房屋全國經理者大會以「榮耀啟新篇、同心創未來」為主題,此場大會共匯聚了全台超過400位以上的房仲菁英,共同見證過去一年的輝煌成就,展望未來的發展藍圖。2024年前三季全台房市買氣高漲,中信房屋也交出了亮眼的成績單,共誕生超過40位千萬經紀人,創下歷史新高,更有5家加盟店年度業績突破億元大關,充分彰顯了中信房屋在房仲行業中的強大競爭力與市場影響力。這些優異成績的背後,不僅是房仲同仁的專業與努力,更是中信房屋40年來對服務品質的堅持與創新經營卓越的體現。展望2025年,中信房屋總經理張世宗表示,主計總處預測今年的經濟成長率將達到3.14%,國內景氣穩定成長,購屋民眾的剛性需求依然存在,再加上AI科技題材發酵,商用不動產和土地的交易需求持續熱絡,這些都為房地產的發展提供了堅實的基礎。雖然現階段受房貸問題影響,買氣有所縮減,但對自住客群來說,現在市面上可供選擇的物件更豐富多元,議價空間也更有彈性,只要多看、多比較、大膽出價,相信都能以合理的價格買到心儀的房子。張世宗表示,未來中信房屋將繼續積極拓展加盟店,持續深化與加盟夥伴的合作關係,協助經營者提升競爭力。同時,為了更好地服務客戶,中信房屋推出了「生活服務項目」,打破傳統房仲服務的局限,打造一個從買屋到入住的全方位一站式服務,進一步加深客戶與加盟店的互動,讓房仲服務走進客戶的生活,強化中信房屋的品牌價值,開創房地產市場的新篇章。
ESG ETF讓台灣投資人愛不釋手?
2023-10-31
金融危機爆發時這些企業營運相對穩健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爆發時,市場發現具有較高ESG評分的美國公司,財務透明度和業務體質較穩健,受到金融危機影響較輕。如今冠上「ESG 」ETF愈來愈受到投資人認同,值得深入探討。「節能減碳」成為全球政府都在推行的目標,綠能成為現今產業的趨勢,不少ETF追蹤指標也開始納入「ESG」,那麼ESG為什麼重要?對追蹤指數有什麼好處?有哪些ETF有ESG?本篇一一解析。ESG是什麼?對公司有什麼好處?聯合國全球契約組織(UN Global Compact)於2004年提出了「ESG」的概念,代表著環境(Environment)、社會(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三個方面,它被視為企業永續經營的績效評估指標,ESG評分機構會根據企業在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方面的表現給予評分,這些評分也供投資人參考。早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爆發時,金融市場已經開始觀察到具有較高ESG評分的美國公司受到金融危機的影響較輕。這是因為通常情況下,ESG評分較高的企業被認為具有較穩健的業務體質,能夠實現財務透明度和低風險的經營模式。投資者對這類企業有更高的信心,因此不容易撤資,相對於未經ESG評分的企業,它們面臨的投資風險較低。此外,許多國際企業要求其供應鏈合作夥伴在2030年之前提供碳中和相關報告或管理措施。如果無法達到這些要求,這些企業可能會停止合作,這些企業包括蘋果、微軟、亞馬遜和谷歌等。ESG評分中包括碳排放量和產品碳足跡等細節,因此台灣企業學習如何收集和公開ESG資訊已變得非常迫切。哪些ETF有ESG?ESG ETF包括00692、00850、00878、00888。00692為每年配息兩次,00850、00878、00888都為季配息。00692追蹤指數為「臺灣公司治理100 指數」;00850追蹤指數為「臺灣永續指數(FTSE4Good TIP Taiwan ESG Index)」;00878追蹤指數為「MSCI臺灣ESG永續高股息精選30指數」;00888追蹤指數為「富時台灣ESG 優質指數(FTSE Taiwan Target Exposure ESG Index)」。0069200692 全名為「富邦臺灣公司治理100基金」,追蹤指數為「臺灣公司治理100 指數」,該基金以公司治理的五大方面和共92個指標來評估公司治理,這五大方面包括「股東權益的維護」、「股東平等對待」、「董事會結構與運作」、「資訊透明度」以及「利益相關方的權益和企業社會責任」。0085000850全名是「元大臺灣 ESG 永續 ETF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追蹤指數為「臺灣永續指數」,其投資策略篩選包含環境保護、社會責任和公司治理等14個ESG評估因素的成分股,然後使用市值加權方法來分配權重。此外,00850設定了一個規則,要求其投資於指數成分股的總價值不得低於該ETF的淨資產價值的80%。因此,本基金持有符合 ESG 相關投資之標的占基金淨資產價值之最低比重至少 8 成以上。此外,00850也在今年8月16日跟進00878改成季配息。0087800878全名為「國泰台灣ESG永續高股息ETF基金」,追蹤指數是「MSCI台灣 ESG永續高股息精選30指數」,MSCI是指摩根士丹利資本國際公司的縮寫,是全球三大重要指數公司之一。00878從MSCI台灣指數成分股中,篩選出符合MSCI ESG評級分數高,且以「過去三年平均年化殖利率」最高的30檔作為成分股,指數為半年度調整,於每年5月和11月進行成分股調整。0088800888全名是「永豐台灣 ESG 永續優質 ETF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追蹤指數為「富時台灣 ESG 優質指數」,「富時台灣 ESG 優質指數」是從「富時全球股票指數」而來,「富時全球股票指數」FTSE Global Equity Index Series(GEIS),GEIS 涵蓋了 49 個國家,包含已開發國家和新興市場,並在這些全球上市櫃股票中,經過可投資權重、流動性、監管股票以及交易日數等條件,篩選出成分股。這些成分股依照「自由流通調整市值」來進行分類,排名前 68% 以內,就歸屬於 GEIS 大型股;排名前 68%~86% 就歸屬於 GEIS 中型股;其餘則是小型股。而從 GEIS 中大型股(自由流通調整市值前 86%)裡挑選出台灣的上市櫃股票,就會是「富時台灣 ESG 優質指數的成分股。精彩全文,詳見《理財周刊》1205期,2023.09.29出刊。
外國人可以在台灣取得不動產嗎?
2023-10-31
案例:中國籍的王小姐嫁給台灣籍的張先生,並打算在台灣定居。張先生為了寵妻,打算將自己擁有的一間豪宅過戶到太太名下,依目前法律規定可行嗎?解析:一、外國人可以取得台灣的不動產嗎?外國人可否取得或設定土地權利,必須先看該外國人所屬的國家與我國有無平等互惠條件。所謂平等互惠,即該外國人所屬之國家對我國人民在該國可以享有同等之權利。舉例來說,日本政府准許台灣人民在日本取得不動產,則日本人也可以在台灣取得不動產;烏克蘭政府禁止台灣人民在烏克蘭取得農地,則烏克蘭人也不能在台灣取得農地。至於是否為平等互惠國家,可查詢內政部提供之「外國人在我國取得或設定土地權利互惠國家一覽表」。二、取得台灣地區居留證的外籍配偶,可以購買台灣的不動產嗎?外籍配偶雖有居留證,但在尚未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前,依然屬於外國人,需視該外籍配偶所屬的國家與我國有無平等互惠條件,後續流程皆需依外國人取得不動產方式辦理。三、外國人購買不動產後,向地政機關申請登記需花多少時間呢?申請核准時間7天至14天。流程為:①向經濟部商業司申請認許;②向土地所在地地政事務所申請土地登記;③由地政事務所送請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核准;④地方政府內政部申請備查並函覆地政事務所辦理登記。申請人屬外國公司者,如首次在台設立分公司時,應先向經濟部商業司申請認許。四、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簡稱大陸地區)人民可以取得台灣不動產嗎?大陸地區人民向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申請,並經內政部許可後,即可在台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內政部訂定「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許可辦法」以作為審核之准據。此外應注意,台灣地區人民不得將台灣地區不動產物權以買賣、設定或贈與方式移轉給大陸地區配偶及一等親(內政部93年1月2日台內地字第0930065602號函)。五、大陸地區人民購買台灣地區不動產有何限制?(一)土地類型限制:下列土地不得取得:①土地法第14條規定不得私有之土地。②林地、漁地、狩獵地、鹽地、礦地、水源地、要塞軍備區域及領域邊境之土地。③依國家安全法及其施行細則所劃定公告一定範圍之土地。④依要塞堡壘地帶法所劃定公告一定範圍之土地。⑤各港口地帶,由港口主管機關會同國防部及所在地地方政府所劃定一定範圍之土地。⑥其他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劃定應予禁止取得之土地。(二)身份限制:現擔任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之職務或為成員者,不得取得或設定不動產物權。(三)使用限制:取得不動產僅能自用,不得出租,並且在登記完畢後滿3年才可移轉。(四)總量管制:每年大陸地區自然人取得土地上限為13公頃、建物400戶,年度數額有剩餘者,不再留用;長期總量土地1,300公頃、建物2萬戶,長期總量及年度數額原則每半年檢討1次。(五)集中度管制:以總戶數10%為上限,若總戶數未達10戶,則可取得1戶。例如某社區總戶數為100戶,大陸地區人民取得該社區的住宅上限為10戶。六、大陸地區人民購買台灣不動產申請許可應附文件與程序為何?(一) 應備文件:1. 申請書:向土地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地政局索取或網路下載。2. 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大陸地區常住人口登記卡或居民身分證影本,該文件需先至大陸地區縣市公證處公證後,再向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申請驗證。3. 委託書:如委託他人處理者,須檢附。如受託人為大陸地區人民,受託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及委託書仍應經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驗證。4. 非現擔任中國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職務之切結書、不動產自用切結書。5. 申請書規定應檢附之文件,如買賣契約書等。(二) 流程:申請人檢附相關文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直轄市、縣市政府初步審核→報請內政部審核→許可→申請人憑許可函及相關文件至地政事務所辦理登記。(三) 自向不動產所在直轄市、縣(市)政府接受申請後,至內政部召開「陸資申請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審查會議」決議許可取得,視各案件情況,至少約需4個月至半年期間。七、大陸地區人民可以繼承台灣地區的不動產嗎?僅長期居留且經法院准許繼承的大陸配偶可以繼承台灣地區人民所遺留之不動產,其所得財產「總額」每人不得逾新台幣200萬元。但不動產為台灣地區繼承人賴以居住者,不得繼承之。繼承之不動產,如為土地法第17條第1項各款所列土地時,應於辦理繼承登記完畢之日起3年內出售與本國人。大陸地區人民依規定核准取得之台灣不動產,發生繼承情事時,亦得依法申請繼承登記。八、結論中國籍的王小姐嫁給台灣籍的張先生,王小姐尚未取得中華民國國籍,依法仍屬大陸地區人民,依現行法律規定,台灣人民不得將台灣地區不動產物權以買賣、設定或贈與方式移轉給大陸地區配偶及一等親,因此張先生無法以任何名義將豪宅過戶給太太。王小姐只能在符合前述相關規定的前提下,以自己的名義向第三人購買不動產,如果購買的資金是來自張先生,應注意贈與相關問題。
兩年還完千萬房貸 陳詩慧:「投資一定要相信自己」
2023-09-30
股票市場中投資人樣貌千百種,投資策略也會隨著每個人的個性、經濟條件或職業與生活背景而有所不同,有些人屬於穩健保守派,主要採取被動型投資策略;有些人則屬於積極派,聚焦短線趨勢,喜歡投機型標的。曾在電子業擔任業務,於產業最前線打滾多年的陳詩慧善於分析總經環境和產業動態,樂觀、積極的個性中帶有幾分務實,不屬於投機派,亦不屬於保守派,她將巴菲特的價值投資法加上波段操作,發展出屬於自己的一套「波段投資心法」,在四年內為自己賺進四千萬。投資起手式:觀察總體經濟談起投資理財的契機,陳詩慧笑說一開始只是為了存錢讀書。「大學畢業後我進入中部知名的電子企業,為了出國讀書,我全年無休地工作,好不容易在三年內存下一百萬。」然而,這筆辛苦存下的進修基金,卻因為誤買地雷股,慘賠收場。陳詩慧回憶,她人生第一支股票買的是順大裕,沒想到這家公司後來爆發鉅額違約交割,股價一路從兩百多元跌到剩下二元,最後下市,「人在異鄉卻繳不出下學期的學費,我只好跟同學借錢、到處打工。」投資小白出師股市不利是常有的事,有了前車之鑑,陳詩慧回國後工作之餘常到超商翻閱理財雜誌,用最「經濟實惠」的方式了解總體經濟局勢,同時開始學習基金投資。「一開始我先看每一個國家的GDP,接著去比較各國基金的績效,看哪些國家的石油、黃金、礦產等天然資源看漲我就買進。」陳詩慧說,她透過投資基金練習投資基本功,發現原來總經環境跟投資市場有很高的連動性,此後她每次買基金、投資股票前,一定會先了解當下全球經濟環境,而她也憑藉著這個投資邏輯,在三年內將五十萬元的資本額翻倍成長到三百萬。陳詩慧表示,總體經濟環境涵蓋層面相當廣,除了要關注政治動態,也要了解進出口貿易表現,藉此掌握景氣循環與市場資金動向。她舉例,「2017年我觀察到外資熱錢大量湧入、新台幣升值,大環境有利於台股上漲,於是便大膽地將手頭僅有的四百萬元現金投入台股,順勢搭上多頭列車。」先確認大環境好不好  再挑選趨勢向上的龍頭股掌握全球經濟局勢只是第一步。身為電子業業務,為了在瞬息萬變的產業中,更全面地掌握產業趨勢與各個企業的盈利狀況,陳詩慧學習如何精準判讀財報。投資初期她靠著觀察總經環境、掌握產業脈動,相輔相成,打造自己的投資組合。2016年陳詩慧創業失敗,損失三百多萬元的資本額,同時身上還背負一千八百萬元的房貸,龐大的經濟壓力下,為了迅速扭轉經濟劣勢,她根據過往的投資經驗擬定出「天龍八步波段投資策略」,兩年後成功清償千萬房貸。具體如何執行?第一步,先看大環境好不好,第二步,看產業基本面,尤其是尋找美國股市當紅熱門產業,再對應到相關產業及龍頭股。陳詩慧鎖定近期很夯的AI題材,選定指標龍頭輝達檢視它的財報表現。從上個月底發布的財報來看,輝達營收表現非常亮眼,最新一季營收年增101.48%,優於市場預期,預計本季營收會更旺,年增可以到170%。在營收大漲之後,輝達的本益比下跌到八個月新低,從基本面(第三步)來看是可以進場的時機,也是支值得長線持有的股票。接著對焦技術線型KD值與MACD值來找買點。陳詩慧表示,儘管輝達股價在財報公布後飆漲,但隨後卻迎來連續三天的回吐,於是她選擇在下跌區間連日進場。依照陳詩慧進場的時間點,KD值大約落在60左右,尚未過熱,而MACD值則是介於空方轉多方的局勢,因此符合天龍八步的布局策略。陳詩慧在八月中旬將十萬美元投入美股市場,主攻輝達與特斯拉兩檔股票,短短一週已獲利五千美元。部分讀者可能會把「波段」與「短線」搞混。事實上「天龍八步波段投資策略」不跑短線(當沖、隔日沖),或以投機心態盲目跟進飆股,而是選擇基本面看好的股票,利用趨勢做「長線」波段、創造獲利。陳詩慧也提醒投資人要謹記最後一步,在股價「跌」時買入、股價「漲」時賣出,不要太貪心,想要買在最低點、賣在最高點。波段投資在精不在多陳詩慧的持股並不多,大部分聚焦在科技、電子類題材,包括電動車族群:特斯拉、充電樁,啟碁(6285);電競顯卡族群,微星(2377);AI族群,輝達、台積電(2330),還有布局低基期的記憶體族群,因為AI與物聯網會使用到更多倍的記憶體。她強調,投資的重點不在多而在精,一定要對自己選擇的標的有足夠的了解。陳詩慧分享,自己從去年開始買入台積電,目前持有二十張。她表示,台積電近兩年本益比都在相對低檔,是進場、增持的好時機。展望明、後兩年,她以歷年最低本益比16.6倍以及推估的EPS值做計算,預期明年台積電股價有望來到630元,後年更可能上看730元。另外,根據台積電發布的消息,其AI半導體應用目前貢獻營收6%,陳詩慧表示,市場預估若此佔比在未來能成長到25%,本益比也有望來到25倍,那麼屆時台積電的股價將直攀800~900元。陳詩慧建議投資人鎖定熟悉的標的輪流操作,靠著長期追蹤月營收、獲利、本益比、漲價或缺貨題材掌握股性,在逢低時加碼,買進之後短暫套牢則繼續持有,報酬成長超過20%時賣出,逢低時再買進,反覆循環,一步一步把雪球越滾越大。在股市身經百戰,陳詩慧始終屬於「樂觀派」投資人。有別於許多投資人,投資組合經常劃分為「成長股」與「價值股」,陳詩慧的投資組合中只有所謂的「績優股」。「因為我對手中每一檔股票都有充分的了解,所以我相信我選擇的股票都是好標的,不會隨著市場起舞,也相信它們都能為我帶來獲利成長啊!」她笑著說。如果要為「樂觀派」投資人下一個最佳註解,那就是「相信自己!」精彩全文,詳見《理財周刊》1202期,2023.09.08出刊。
房東終止租約的條件
2023-08-31
案例:一、林二向陳一承租A屋居住,租期中,房東陳一因為自住的B屋遭債權人法拍,因此有必要收回A屋自住。陳一可以單方提前終止租約嗎?二、李四為經營餐廳,向張三承租C店面。租約到期後,李四繼續支付租金,房東張三也沒有反對。之後張三打算收回C店面自己經營遊樂場,張三可以單方提前終止租約嗎?三、趙六向王五承租D屋居住,押金3萬元,月租1.5萬元,但趙六積欠3個月租金4.5萬元,王五可以終止租約嗎?解析:一、租賃條例的規定案例一的A屋是「住宅」,首先應考慮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10條之規定:「租賃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者,出租人得提前終止租賃契約,且承租人不得要求任何賠償:一、承租人毀損租賃住宅或附屬設備,不為修繕或相當之賠償。二、承租人遲付租金或費用,達二個月之租額,經定相當期限催告仍拒繳。三、承租人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將租賃住宅轉租於他人。四、出租人為重新建築而必要收回。五、其他依法律規定得提前終止租賃契約。出租人依前項規定提前終止租賃契約者,應依下列規定期限,檢附相關事證,以書面通知承租人:一、依前項第1款至第3款及第5款規定終止者,於終止前30日。二、依前項第4款規定終止者,於終止前3個月。」其中第1項第4款規定出租人為重新建築是可以片面終止租約收回房屋,然而陳一收回A屋的目的是「自住」,而非重新建築,無法適用上述條款終止租約。第5款規定「其他依法律規定得提前終止租賃契約」,也可以提前終止,因此還需要考量其他有關終止租約的法律。二、土地法的規定土地法第100條規定:「出租人非因左列情形之一,不得收回房屋。一、出租人收回自住或重新建築時。二、承租人違反民法第443條第1項之規定轉租於他人時。三、承租人積欠租金額,除擔保金抵償外,達2個月以上時。四、承租人以房屋供違反法令之使用時。五、承租人違反租賃契約時。六、承租人損壞出租人之房屋或附著財物,而不為相當之賠償時。」陳一可否依上述第1款規定提前終止租約「收回自住」呢?答案還是不行,因為「定期租約」不能適用土地法第100條,只有「不定期租約」才能適用。司法院院解字第3489號解釋:「土地法第100條之規定於施行前未終止契約之不定期租賃亦適用之。至定期租賃契約,無論其訂約係在施行前抑在施行後,均無同條之適用,院解字第3238號解釋應予變更。」最高法院41年台上字第138號判例:「土地法第100條第1款所謂收回自住,係指出租人對於其出租未定期限之房屋,有收回自住之正當理田及必要情形而言。故出租人以收回自住為原因請求返還房屋,須具備上述要件並能為相當之證明者始得為之。」結論是,A屋的租約尚在期限內,並非不定期租約,依上述實務見解,不能適用土地法第100條第1款終止租約。三、土地法自住的定義案例二的C店面不是住宅,不適用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只能適用土地法第100條。問題是,土地法第100條第1款規定「出租人收回自住或重新建築時」可以終止租約收回房屋,而張三收回C店面的目的是「經營遊樂場」,既非自住又非重新建築,這樣可以提前終止嗎?答案居然是可以。最高法院48年台上字第853號判例:「土地法第100條第1款所謂自住包括經營商業在內,而經營商業又不以對商業有無經驗為限。」51年台上字第370號判例:「土地法第100條所謂之房屋兼指住屋與供營業用之房屋而言,系爭廠房租賃固無排除該條規定之適用,惟上訴人在原審既始終主收回系爭廠房及機械設備自行經營,自與該條第1款之規定相當。」C店面的租約到期後,李四繼續支付租金,房東張三也沒有反對,民法第451條規定:「租賃期限屆滿後,承租人仍為租賃物之使用收益,而出租人不即表示反對之意思者,視為以不定期限繼續契約。」因此張三李四之間已經成立「不定期租約」,可以適用土地法第100條;張三雖然是為了經營遊樂場,依上述判例見解,仍可以適用第1款規定終止租約。四、欠多少租金可以終止租約?關於以房客積欠租金為由終止租約的條件,有民法第440條第1、2項、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10條第1項第2款及土地法第100條第3款等3個條文,最大差異在於土地法規定,須以擔保金抵償後尚欠租達2個月,其他兩個法條只要欠租2個月加定期催告就可以終止租約。案例三的D屋是住宅,應優先適用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趙六積欠租金4.5萬元已超過2個月租金額,照理講房東王五應該可以終止租約,但是不行。最高法院44年台上字第516號判例:「租賃契約成立後因情事變更租金額增加為若干倍者,土地法第100條第3款抵償租金之擔保金,係契約成立時支付者,亦應依同一比例增加之,業經司法院院解字第3489號釋在案,至土地法第100條第3款關於擔保抵償租金之規定,雖僅就未定有期限之租賃而設,然在定有期限之租賃實具有同一之法律理由,自應類推適用。」依上述實務見解,雖然D房屋是住宅且為定期租約,仍應類推適用土地法第100條第3款,趙六積欠租金3個月,即使王五以押金3萬元抵償後僅欠1.5萬元,尚未達到可以終止租約的要件。
國民ETF變身飆股 股債配置正是時機?!
2023-08-31
受惠於AI熱潮追捧,讓許多原本以定期領息為主的高股息ETF搖身一變成為波段漲幅超過20%的飆股,存股族意外受惠。如號稱國民ETF的國泰永續高股息ETF(00878)今年走勢就相當強勁,在AI概念成分股上漲帶動下,七月股價持續上攻至歷史新高,亮麗表現讓不少原先打算長期存股的投資人動搖,紛紛考慮是否該逢高獲利了結。觀察00878追蹤的指數「MSCI臺灣ESG永續高股息精選30指數」,截至2023/7/28,近三年指數含息報酬指數達85.4%,勝過大盤總報酬59.5%(2020/7/20~2023/7/28 )。 而該檔ETF受益人數近103萬人,規模超過新台幣2,200億元,其股價自7/11突破歷史前高19.75元後一路上攻,7/28收盤價來到歷史新高22.45元。綜觀AI產業前景,儘管目前對於整體電子業的營收貢獻占比不高,但本季台積電法說對AI前景釋出正面看法,加上預估今年AI伺服器出貨量年增率可達38.4%,多檔AI伺服器概念股,如緯創、廣達、光寶科、英業達等,AI需求爆發,隨著明年景氣可望好轉,在投資人搶先布局的FOMO情緒(Fear of missing out,錯失恐懼症)帶動下,塑造了本次的AI概念行情。惠譽降美國評等  意外帶動債券買氣?!上週信評機構惠譽(Fitch)於8/2以未來三年財政預計惡化以及政府負債增加為由,將美國長期外幣發行人違約評等從最高級別AAA調降至AA+,如此的重磅消息直接讓投資人聯想到2011年的降評股災事件。相比於2011年標普降評的事件,本次惠譽降評所帶來的市場衝擊程度明顯較小,僅亞洲市場與債券市場出現短暫的反應,台股適逢AI族群遭到大幅調節賣壓,加權指數與台指期貨單日重挫逾三百點,但隨著市場情緒消化後,並未再進一步殺低。而債券市場反應更是冷淡,投資人並不認為本次的降評將帶來美債前景的重大改變,因為儘管美債受到降評,但市場上並無可替代美債的商品,反而激起市場逢低買進的意願,連帶的殖利率較高的投資級公司債也受到市場資金青睞,台股的長天期公司債ETF更是直接受到外資追捧,帶動短線跌深後的買盤進駐。投資人認為,美國升息循環已到尾聲,若後續啟動降息循環,有利於長天期債券價格的反彈。儘管何時開始降息仍未可知,但較為積極的投資人已開始布局債券市場。高利率環境充滿挑戰  股債配置打造核心資產七月份美聯儲利率決議升息一碼,將基準利率提升至5.25%~5.5%的水平,目前市場認為七月的升息很有可能是今年最後一次或倒數第二次的升息,同時美國經濟前景實現軟著陸的機會越來越大,配合明年台灣和美國的大選在即,股市在熱錢簇擁之下已經收復了大部分2022年激進升息的跌幅,已來到相對高檔。另一方面,去年同樣慘兮兮的債券市場今年仍位於相對低檔,讓不少投資人想要調節已經有巨大獲利的股票市場,轉進仍位於低檔的債券市場。筆者認為,債券市場要贏來反彈,必須印證市場認為很快將迎來降息的假設,此時進場未必會是最低點,若以操作價差為主要目的,並不適合。相反的,若是打算以股債配置的策略建構自己的核心資產,那麼此時的債券市場確實擁有相對高的利率回報,投資人不妨可以中長期投資的角度,趁著本次升息循環,使得債券殖利率來到近二十年的相對高檔,著手布局自己的被動收入核心資產。精彩全文,詳見《理財周刊》1198期,2023.08.011出刊。
3Q換股 低基期網通、生技醫療強股
2023-07-31
2023年上半年結束了,大盤指數上漲二千餘點,您的投資操作獲利了嗎?若有,繼續保持,若無,則需努力。進入第三季,欲在下半年有所斬獲,尋找低基期且產業前景明朗,又有題材者,非網通與生技醫療兩大族群莫屬,生技醫療不僅類股指數目前漲幅低於大盤指數,月底有歷年規模最大生技展登場外,前五月累計營收也都高於市場預期。而網通族群則在美國拜登政府宣布大撒1.3兆元打造全美高速上網,沉悶許久的族群應聲大漲,尤以北美營收占比達八成的仲琦(2419)在股價基期低,領漲帶動下類股齊揚。生技股業績超級比一比先從生技醫療談起,法人指出,上半年大盤指數高達40%~50%,而生技醫療指數則在20%~30%區間震盪,顯然落後大盤表現,但類股業績表現雖非亮麗卻也不俗,前五月累計營收年成長較高者包括德英(4911)507.83%最高,下半年皮膚癌新藥三期臨床;其次是保瑞(6472)227.43%,委託暨設計製造(CDMO)穩定成長;美時(1795)56.28%,血癌用藥市占率逐年提高,歐美市場藥證也將陸續取得。前述生技醫療族群既有基本面,七月底的生技展登場又有題材面,今年為疫情解封後首次實體展,號稱歷年規模最大的一次,規劃CDMO展區、基因檢測與細胞再生醫療展區、AI智慧醫療等八個主題,參展廠商共有622家,16個國家參與,估吸引11萬餘人參觀,其中CDMO是政策與廠商積極推動的產業發展大方向。理周投研部表示,台灣因臨床人口數不足,並不適合新藥的發展,CDMO則是截長補短的利基型商業模式,尤其台灣過去科技產業擁有設計代工(ODM)的經驗,相當適合未來生技醫療在CDMO的發展,全球CDMO從2016年353億美元,至2020年提高達600億美元,預計至2025年會達1000億美元以上。今年包括台康(6589)、台耀(4746)、保瑞、大江生醫及中裕(4147)等都將擴大展出。法人指出,生技醫療大致分為製藥、通路以及醫材等為主,在製藥產業方面,理周投研部較推薦旭富(4119)、台耀(4746)及中化生(1762)。其次,在通路方面則推薦大學光(3218)與大樹藥局(6469),大學光屈光雷射技術在台灣仍有1.8倍成長空間,而大樹藥局今年展店數將增加20%,年營收也有機會同步增長。醫材則因新冠疫情雖流感化,但歐美地區重症者仍未見平息,專注密閉式抽痰管的太醫(4126)以及快篩試劑的泰博(4736)值得留意。理周投研部指出,生技醫療類股有一特性,是當沖客相當喜愛的族群,六月底隨著大盤指數下跌時,生技醫療股成為多頭點火標的,熱門個股當時的現股當沖率都高達50%以上,根據交易所資 料上半年當沖總收益是186.4億元,但扣除證交稅和手費,實際收益是負101.7億元,等於每戶損失11萬元,也因為這個原因,個股股價短線起伏較大,投資人操作宜謹慎。美國網通基建大餅掀波瀾另外,美國拜登政府6月28日宣布大撒1.3兆元打造全美高速上網,沉悶許久的台廠網通族群應聲齊漲, 法人指出,六月AI旋風來襲,大盤指數大漲千餘點時,上市網通族群類股指數卻從147下滑至137,上櫃網通則從98.62下跌至95.26,落後大盤不少,此次拜登政府釋出利多,讓多頭資金有轉進基期較低的網通族群。轉進低基期網通潛力股法人指出,受全球景氣反轉以及俄烏戰爭影響,北美消費性網通相關產品自去年感恩節開始放緩,第一季均調降類股每股獲利預估,這也是網通族群近來股價表現較為沉悶的原因。精彩全文,詳見《理財周刊》1183期,2023.07.07出刊。
手機下 AI上 黃仁勳概念股大蒐密
2023-06-30
什麼樣的人能讓台股一舉攻上萬六,不僅財經媒體爭相報導,就連綜合性紙媒或電子媒體全部瘋版面,他就是輝達(NVIDIA)創辦人黃仁勳,就連來台上饒河夜市買宵夜也成為追逐焦點,原來輝達第二季營收年增要超過六成達110億美元的背後,將大幅挹注台廠供應鏈,而手機銷量不如預期前景堪慮下,人工智能(AI)帶起的新動能,讓原本推升台股動能的科技股一發不可收拾,黃仁勳概念股不管是已浮上檯面或是蓄勢待發,在比價效應下都是值得留意的。輝達一人有慶  台廠兆民賴之輝達從今年一月在美股開始起漲,至5月26日止收盤價389.46美元,市值達9631.85億美元,本益比220倍、股價淨值比43.53倍,技術線型呈九十度向上狂漲。事實上,輝達在5月24日公布首季財報時,營收為71.92億美元,其中42.8億美元,同比增長14%,是雲端供應商和大型消費互聯網公司對其GPU芯片的需求推動時,台股並沒有太激情演出,而是到了5月25日黃仁勳來台,市場更傳出輝達第二季營收年增要超過六成,達110億美元後,美台二股市才出現瘋狂追價情形。在這波人工智能的浪潮下,尤其是ChatGPT生成式AI,原本專注在遊戲繪圖晶片的輝達是如何搶到商機呢?黃仁勳團隊為因應市場需求,去掉原本專注在圖形運算單元,保留通用運算單元,使晶片在性能、易用性與通用性更加強大,且與微軟等企業用戶介接輝達超級伺服器,使企業端與開發者能以較低成本進行模型開發,這兩項利器是輝達致勝關鍵。輝達生成式AI晶片  採台積電第五代CoWos製程輝達生成式人工智能晶片除採用台積電(2330)第五代CoWos製程,也需先進封測技術,而輝達最新H100晶片價格達4萬美元,較之前的A100約1至1.5萬美元高出許多,因此台積電一條龍的服務平台是最大受惠者。其次,AI伺服器機殼尺寸較標準型大十倍,且主板價格也高出一萬美元,還有伺服器組裝代工廠(ODM)川湖(2059)、英業達(2356)以及廣達(2382);另外,AI伺服器散熱需求大,現階段對氣冷式散熱需求較高,相關個股包括健策(3653)、雙鴻(3324)、奇鋐(3017)等都值得留意。黃仁勳旋風左右股市行情 代表一個新時代來臨科技業佔台股大盤成交量達六成以上,也是台灣經濟命脈,從PC、NB到智慧型手機,台廠供應鏈在經濟櫥窗的資本市場股市中的表現都可看出產業的興替。近來手機產業受末端市場需求下滑,法人機構預估不僅蘋果旗下的iPhone今年第二季銷量從4000萬台下修至3500萬台,全年2.15億台,年減6%,雖然新機iPhone 15有機會在下半年旺季出現換機熱潮,但似乎無法激起資本市場太大熱情。反觀輝達黃仁勳的一舉一動卻能左右股市行情,這代表了一個新時代的來臨。※精彩全文,詳見《理財周刊》1188期,2023.06.02出刊。
高中生的遺產
2023-06-30
案例:老賴有5個子女,其中次子賴二娶印尼籍妻子,生下小美,婚後感情不睦導致離婚。之後賴二又娶中國籍妻子迪麗,不料迪麗與老賴有染,生下小賴。此事被老賴的太太發現,怒告老賴與迪麗通姦,定罪後迪麗的台灣身分證被撤銷。由於小賴是老賴的親生兒子,老賴十分寵愛,數年間將名下三十幾筆房地產移轉至小賴名下,價值超過5億元。之後小賴名義上的父親賴二因病過世,其遺產本應由第一順序繼承人小賴和小美與配偶迪麗等3人平均繼承,但小美提起婚生否認之訴,主張小賴不是賴二的親生兒子,沒有繼承權。結果小美勝訴,賴二的遺產由小美和迪麗繼承。老賴過世後不久,小賴滿18歲,隨即與夏男前往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並且在路邊找來路人甲和路人乙擔任證人簽名。結婚登記後2小時,小賴墜樓身亡。小賴的母親迪麗指控小夏謀財害命。試問:小賴的5億遺產如何繼承?解析:一、結婚的效力舊法規定結婚年齡男須滿18歲、女須滿16歲才可以結婚,但未滿20歲(未成年人)須得法定代理人同意。自112年1月1日起,民法定義成年下修至18歲,男女年滿18歲,同性或異性均可有效結婚,且無須得到父母同意。結婚雙方必須有真實且健全無瑕疵的結婚意思,至於是否有感情或者愛情基礎,甚至一時衝動的閃婚,均不影響結婚效力。如果結婚時有一方或雙方是處於無意識或精神錯亂,或者被詐欺或被脅迫而結婚,當事人可以向法院請求撤銷,但是在撤銷之前仍屬有效婚姻,必須由撤銷權人提起訴訟,法院判決撤銷後才會無效。除了主觀上健全無瑕疵的真意,客觀上結婚的方式也必須符合法律規定。民法第982條:「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2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所謂證人不一定要相識之人,路人甲亦可,關鍵是要親自見聞雙方當事人有結婚的真意。不具備第982條之方式、近親通婚、重婚,這3種情形無須撤銷,其婚姻自始無效。本題小賴與小夏均年滿18歲,也具備書面和登記,問題在於證人路人甲、乙是否親自見聞賴夏二人確實有結婚的意思,如果僅僅簽名實際上沒有見聞,結婚就會無效。二、繼承的順序民法第1138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父母。三、兄弟姊妹。四、祖父母。」小賴過世時沒有子女,應由第二順序也就是小賴的母親迪麗,與配偶小夏共同繼承5億遺產,應繼分各二分之一。但民法第1145條第1項第1款規定,故意致被繼承人於死因而受刑之宣告者,喪失繼承權,假如之後小夏被法院判決認定殺害小賴,又或者小賴與小夏的婚姻無效,小夏就沒有繼承權,全部遺產將由迪麗繼承。然而迪麗的身分會影響其繼承遺產的數額。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67條第1項規定:「被繼承人在臺灣地區之遺產,由大陸地區人民依法繼承者,其所得財產總額,每人不得逾新臺幣200萬元。超過部分,歸屬臺灣地區同為繼承之人。」關鍵是迪麗是否屬於上述法條規定的「大陸地區人民」?依同條例第2條第4款定義:「大陸地區人民:指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之人民。」除了是否設戶籍外,同條例施行細則第5條將「大陸地區人民」的定義擴張至大陸地區出生且父母均為大陸地區人民者。如果依照上述法規迪麗被認定為「大陸地區人民」,則超過200萬元以外的遺產均由配偶小夏繼承。三、親子關係假設小夏與小賴的結婚無效,或小夏喪失繼承權,200萬元以外的遺產將由誰繼承?依前述兩岸關係條例第67條第1項後段規定:「臺灣地區無同為繼承之人者,歸屬臺灣地區後順序之繼承人;臺灣地區無繼承人者,歸屬國庫。」迪麗是小賴的母親,是第二順序繼承人,那麼誰是後順序繼承人?關鍵在於老賴是否為小賴「法律上」的父親。民法第1063條第1、2項規定:「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推定其所生子女為婚生子女。前項推定,夫妻之一方或子女能證明子女非為婚生子女者,得提起否認之訴。」小賴受胎及出生均在賴二與迪麗婚姻關係中,因此在法律上小賴是賴二的婚生子女。有權提起「婚生否認之訴」的人不包括血緣上的親生父親老賴,只有賴二、迪麗、小賴3人。此外,依家事事件法第64條第1項規定:「否認子女之訴,夫妻之一方或子女於法定期間內或期間開始前死亡者,繼承權被侵害之人得提起之。」本題賴二死亡後,主張繼承權被侵害的小美也可以提起「否認子女之訴」,勝訴後,小賴就不是賴二的婚生子女了。民法第1065條第1項:「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視為婚生子女。其經生父撫育者,視為認領。」因此認領的前提是「非婚生子女」,如果沒有前述的婚生否認之訴或否認子女之訴,即使是親生父親,老賴也不能認領小賴。反之,如果小賴是非婚生子女,老賴也確實認領或者撫育,則小賴被視為老賴的婚生子女。四、結論回到前面的問題,假設小夏與小賴的結婚無效或喪失繼承權,迪麗又有遺產200萬元上限,其他遺產依法歸屬「後順序繼承人」。如果小賴視為老賴的婚生子女,則小賴遺產的第三順序繼承人(兄弟姊妹)就是老賴的其他子女4人。應注意,此時已過世的賴二雖然有女兒小美,但小美沒有代位繼承權,因為代位繼承代的是「第一順序繼承人」(直系血親卑親屬)的繼承權,而此時賴二是小賴的第三順序繼承人(兄弟姊妹),所以小美不能代位賴二去繼承小賴的遺產。假設老賴沒有認領或撫育小賴的事實,則小賴仍為非婚生子女,沒有第三順序繼承人(小賴是迪麗的獨生子),由第四順序(祖父母)即迪麗的父母繼承。又假設迪麗的父母尚在並且也是大陸地區人民,那麼也有1人200萬元上限,那麼迪麗及其父母最多繼承600萬元,其餘遺產均歸屬台灣的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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